廣東德天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于2021年開展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的通知》(粵財采購〔2021〕4號)的要求,市財政局派出監督評價工作組對你公司2020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執業情況開展監督評價,并作出了監督評價結論及處理意見(見附件1)。請你公司收到本通知后,按照要求認真做好整改工作,并在10個工作日內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告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科)。
附件:1. 關于廣東德天項目管理有限公2020年度政府采購代理執業情況監督評價結論及處理意見.doc
2. 送達回證.doc
惠州市財政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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