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修訂)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編制了《惠州市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惠州市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http://www.1183118.com/hzczj/gkmlpt/guide)上查閱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發放點:惠州市財政局辦公室(地址:惠州市江北文華一路6號財經大廈3樓)領取。
一、信息分類
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政策
主要包括:以本機關名義發布或者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范性文件,以及規范性文件以外的本部門其他非涉密文件。
(二)組織機構
主要包括:本機關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下屬單位設置及職能情況等。
(三)政策解讀
主要包括:本機關規范性文件或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文件解讀,以及相關新聞宣傳稿件。
(四)工作動態
主要包括:發布本機關工作動態信息。
(五)業務工作
主要包括:本機關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審批結果;全市政府采購情況,本機關政府采購計劃及實施情況;以及行政事業性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雙公示”目錄、地方政府債務信息、隨機抽查事項、行政檢查結果等其他業務。
(六)辦事指南
主要包括:本機關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指引。
(七)財政預決算
主要包括:市級預決算,本機關及下屬單位預決算、“三公” 經費等。
(八)其他
主要包括:本機關各類業務辦理通知公告(含人員招錄)、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等。
(九)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主要包括:財政預決算情況、部門預決算情況、“三公”經費情況、財政專項信息、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減稅降費信息、市級預決算情況、財政資金直達基層等。
(十)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主要包括: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二、編排體系
本機關公開政府信息的編排體系見下表:
三、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 公開方式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政府網站網上公開方式。本機關網上信息公開網址為惠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惠州市財政局部門頻道(http://www.1183118.com/bmpd/hzczj/)。
本機關還采用以下輔助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通過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和報紙、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本機關在惠州市財政局辦公室(地址:惠州市江北文華一路6號財經大廈3樓)設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該查閱點查閱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
● 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見本《指南》第四點),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書面填寫《惠州市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詳見附件)。《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直接下載電子版(詳見附件),復制有效。
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1.本機關受理書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提交:申請人可到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見本《指南》第四點),現場當面提交申請。
(2)信函提交: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以“郵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請。
2.本機關受理通過互聯網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互聯網在惠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向本機關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網址為https://ysqgk.gd.gov.cn/752039/choice。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 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根據需要,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將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經審查符合受理各項規定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將依據《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作出答復。
● 申請時間確認
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行政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應當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申請人通過互聯網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傳真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 答復
本機關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條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申請受理機構為:
惠州市財政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惠州市江北文華一路6號3樓
郵政編碼:516003
辦公時間: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聯系電話:0752-2881699
傳 真:0752-2881680
五、收費
《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具體標準按《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
六、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更正申請,提供證據材料。本機關將根據申請作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機關投訴舉報(投訴電話:2881925,辦公地址:惠州市江北文華一路6號惠州市財政局財政監督科,郵政編碼:516003,接待投訴時間: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