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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處置
(一)2015年8月31日凌晨5時許,在潮莞高速公路惠州段,東莞往惠州方向47km+420m處,一輛五十鈴貨車與大型貨車追尾碰撞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其中1人重傷)。 事故發生后,副市長、市公安局長李敏同志立即作出指示全力做好相關處置工作:1.全力做好傷員救治工作,妥善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等善后工作;2.盡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規處理;3.正處“9·3”特別防護期間,一定要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嚴防類似事故發生;4.宣傳、公安網監部門做好輿情導控工作,防止不良炒作。
風險預警
(一)交通安全。今年以來發生4起較大事故,皆為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門要舉一反三,進一步增強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堅決打擊酒駕醉駕、車輛超速超載、疲勞駕駛、無牌摩托車上路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深入開展貨車交通違法秩序、酒后駕駛違法行為、對過境車輛安全監管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切實有效、針對性強的措施,把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堅決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出行安全。
(二)惠州港區?;?、易燃易爆物品倉儲安全。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的沉痛教訓,各縣(區)、有關部門和相關企業負責人,加強對港口碼頭、危險化學品罐區、易燃涉爆場所等重點部位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旅游安全。適逢“中秋”和“國慶”假期來臨,各級各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旅游安全大檢查行為,排除安全隱患,加大景區應急疏散宣傳指導力度,重點要嚴格檢查旅游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旅游客運安全管理工作和嚴格檢查景區登山等高危旅游項目的裝備、設施、制度建設等安全保障工作,凡未經質監等部門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設施設備,一律不得對外開展營業接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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