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暑期旅游進入旺季,人員出行大量增加,交通運輸繁忙,安全風險加大。加上我市正處于主汛期,強風、暴雨、雷擊、高溫、大霧等災害性天氣給安全防范工作帶來極大挑戰。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領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泰國游船傾覆事故教訓,扎實做好汛期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汛期安全。
一、旅游安全。要迅速組織開展旅游安全大檢查專項行動,重點檢查惡劣天氣下旅游場所設施的安全防護和保障,嚴厲打擊未經審批擅自經營高危旅游項目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要全面強化旅游安全風險意識,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做好旅游目的地安全風險提示工作,嚴禁在災害性天氣下組織游客參加沖浪、游船、海釣、漂流等活動,引導廣大游客合理安排出行,確保旅游安全。
二、道路交通安全。要加強對重點駕駛員、重點車輛、重點路段的重點管控,對“黑中介”“黑包車”“三超一疲勞”、不系安全帶、未保持安全車距、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及客運車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一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要切實加強暑期師生乘坐包車的安全管理,嚴格師生校外集體活動審批,強化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嚴防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三、水上交通安全。要加強對渡口渡船、通航密集區、旅游區等水域的安全管理,強化防臺風、暴雨、大霧等災害性天氣防范措施的落實,督促水上運輸企業合理安排生產任務,嚴格落實災害性天氣停渡相關規定,嚴禁惡劣天氣違規出海出航和冒險作業。
四、建筑施工安全。要落實施工現場防洪、防淹、防突水、防突泥、防滑坡等工作,災害性天氣來臨前必須停止起重機、塔吊、吊機等室外作業,撤離起重機械傾覆影響范圍內的人員,嚴防建筑起重機械傾覆事故發生。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儲運企業防雷設施的監控檢測,嚴格執行雷雨天氣停產停業相關規定,落實防水、防潮、防雷電等事故預防措施,嚴防危險化學品泄漏、爆炸事故發生。
六、非煤礦礦山安全。要嚴格落實礦山防淹井、尾礦庫防漫壩、垮壩、潰壩以及排土場防滑坡各項事故預防措施,強化應急處置,一旦發生險情,立即停止井下作業、撤出井下人員,并迅速疏散撤離尾礦庫、排土場下游影響范圍內的群眾,嚴防重特大事故發生。
七、值班值守。要始終保持應急狀態,強化汛期應急值守工作,暢通信息渠道,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密切關注汛情災情信息,確保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能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有力、有序、有效應對處置,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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