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份風險預警 (一)強化安全防范工作政治責任。歲末年初是生產經營建設活動的活躍期,容易出現搶進度、趕工期等行為,誘發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因素隨之增加,必須引起高度警惕,各地各部門要深刻吸取近年來發生在歲末年初的典型事故教訓,增強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政治自覺、責任自覺和行動自覺,樹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堅決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堅決守穩安全生產基本盤,有效應對各類自然災害,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狠抓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實施計劃,統籌推進“奮戰一百天,全年保平安”安全生產攻堅行動,認真研究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特點,持續深入推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落實危險化學品“四令三制”、動火作業“三個一律”、有限空間“七個不準”和高處作業“五個必須”等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三)做好低溫冰凍防御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做好困難群眾的防寒保暖和生活保障工作;加強道路結冰和雨霧天氣安全防范,嚴格交通安全管控;做好漁船、商船、渡船以及建筑工地等防風安全管理措施;加強對室內用電、用煤、用氣安全知識的宣傳和事故防范;加強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保障,確保城鄉居民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四)抓好應急值班值守工作。各地各部門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加強對值班工作的領導,嚴格執行24小時在崗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各地各部門要密切關注安全生產形勢,主動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信息,嚴格落實信息報告主體責任,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嚴禁遲報、漏報、瞞報、謊報,確保應急值守各項工作高效、有序運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