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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各類生產經營活動頻繁,氣候干燥,安全風險和防范壓力加大;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家、省和市安全生產和秋冬季森林草原防滅火視頻會議精神,深入開展“奮戰一百天、全年保平安”安全生產攻堅整治,進一步提高風險隱患排查整治質量,全力保障形勢穩定。 (一)堅持問題導向,扎實推進重點行業領域安全整治攻堅。要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攻堅,督促施工和監理單位嚴格分包審核與一體化管理,防止“以包代管”;要嚴格現場檢查,警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加強作業前安全教育交底,緊盯基坑、起重機械、外架、工棚、有限空間等重點工程和部位,對作業人員未佩戴安全帽、安全繩作業,施工現場管理混亂、防護措施缺失等違規行為立即予以糾正,切實防范高處墜落、基坑坍塌和物體打擊;要加強專家指導幫扶,提升企業排查隱患、做好安全防范的意愿和能力。要深化危險化學品安全攻堅,加強高危現場作業、開停車、試生產、危險化學品使用儲存風險防控,督促企業加強高危裝置、倉庫、儲罐巡查,重點檢查備用電源、緊急切斷和安全儀表系統運行,重點排查檢維修作業、老舊設備設施、防爆電氣等事故隱患;嚴格落實煙花爆竹經營、運輸、燃放等環節安全管控措施,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黑窩點、小作坊”。要提升工業企業重點場所部位安全防控能力,金屬冶煉企業要對高溫熔融金屬設備設施、煤氣區域等開展重點排查,確保設備設施安全運行;粉塵涉爆企業要及時清理作業現場和除塵系統粉塵;有機溶劑等危險化學品使用儲存企業要落實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督促企業依法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防止擅自改變原有建構筑物防火分區、降低防火安全標準,嚴禁違規動火作業,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要筑牢水上安全防線,保持打擊“三無”船舶高壓態勢,強化“岸上清、港內查、海上打”全鏈條執法,及時發布預警和航道信息,督促嚴格執行航行和禁限航規定,確保“不安全不出航”;規范鄉鎮自用船舶登記造冊,加大潛水、海釣、摩托艇、水上飛傘等高危活動管理力度,嚴厲打擊非法載客、擅自改造漁船、關閉拆卸通導設備、超員超載作業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嚴密防范森林火災。從10月份開始是森林特別防護期,要常態化推進森林火災隱患動態清零和查處違規用火專項行動,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用火規定;要加大火險監測預警力度,充分運用衛星、無人機、視頻監控、地面巡查等一體化手段,全天候、全覆蓋監測,及時發布預警預報;要強化宣傳教育,廣泛深入宣傳野外用火管理規定、安全避險知識,加大違規用火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依法嚴懲肇事者,做到查處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 (三)加強值班值守工作。要堅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實強化紀律意識,認真落實人在崗、事精準、時高效的真值班“三要素”;要及時研判各類災害事故風險,時刻保持臨戰狀態,確保遇到突發情況第一時間果斷應對處置;不斷提高政治敏銳性,加強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和報告工作,堅決防止信息“倒灌”,杜絕遲報、漏報、瞞報、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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