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辦函〔2015〕73
惠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對惠東縣紅光石料有限公司“11·10”紅光石料有限公司死亡兩人亡人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掛牌督辦的函
惠東縣人民政府:
市安全監管局值班室于2015年11月11日接到你縣安全監管局報告稱:,2015年11月10日,惠東縣稔山大埔屯紅光石料有限公司發生一起2名工人在搬運物品過程中被物品砸傷致死的事故。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發關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中有關問題規定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3〕115號)和、惠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惠州市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掛牌督辦辦法〉的通知》(惠安〔2012〕6號)的要求,現對該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實行掛牌督辦。
請你縣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落實督辦的事項,抓緊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研究并提出處理意見。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初稿經你縣安委會審查同意,在規定時限內以縣安委會文件報市安委辦,并經審核同意后,由你縣負責批復結案。事故結案后,事故調查報告和事故處理落實情況要及時報市安委辦備案。經批復的事故調查報告的正文部分按有關規定及時在政府網站或者通過其他方式全文全文公開。
此函。
惠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11月16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市安全監管局,惠東縣安委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