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和市政府批準的2014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2014年3月至4月,惠州市審計局對惠州市統計局(以下簡稱市統計局)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送達審計調查,對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現將審計調查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統計局是財政全額撥款的市直行政單位,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一)2013年度部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3年經費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3〕38號),市財政年初批復市統計局 2013年度預算收入1240.54萬元,當年財政追加498.04萬元,預算收入總計1738.58萬元;實際到位資金1704.93萬元。 市財政批復市統計局2013年度預算支出1240.54萬元;實際支出1498.24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市統計局2013年度總收入1704.93萬元,總支出1498.24萬元,當年收支結余206.69萬元,加上年結余171.56萬元,年末累計結余378.25萬元。 (三)“三公”經費情況 2013年市統計局“三公”經費支出14.21萬元,比2012年“三公”經費支出17.43萬元減少了3.22萬元,同比下降了18.47%。 二、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 (一)以前年度結余資金未納入預算統籌安排 審計調查發現,市統計局未將2012年末結余171.56萬元納入2013年度預算,造成未經財政部門批準使用以前年度結余。 (二)會計核算不夠規范 1.部分費用原始憑證不規范。審計調查發現,市統計局部分原始憑證票據不規范,如公務卡刷卡時間與餐票開具時間不一致,收款單位和餐票開具單位不一致;部分餐費發票未注明付款單位,付款單位為“客戶”或“個人”,涉及金額5.14萬元,其中現金支付3.55萬元。 2.部分費用原始憑證資料不齊全。審計調查發現,市統計局部分支出原始單據不齊全,未附費用明細清單,主要是天虹商場、麗日超市的辦公用品發票,金額合計9.77萬元。此外,市統計局大部分會議和培訓未見通知、簽到表、結算清單等資料,資料管理不夠規范,報銷審核手續不嚴格。 (三)未全面執行公務卡結算制度 審計調查發現,市統計局零余額賬戶應使用公務卡支付106.02萬元,實際公務卡支付56.21萬元,公務卡支付比例為53.02%,未全面執行公務卡結算制度。 三、審計調查意見及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調查報告,提出了相應的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一是加強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增強預算的約束力。二是嚴格執行會議費、培訓費管理制度,規范會議費、培訓費的報賬程序。三是進一步提高公務卡支付比例,減少現金支出,提高公務支出的透明度。 四、審計發現的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統計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整改,加強了預算編制和執行工作,規范了會議費、培訓費報賬程序,并積極推行公務卡結算制度,整改工作基本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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