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和市政府批準的2014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2014年2月至3月,惠州市審計局對中共惠州市委黨史研究室(以下簡稱市黨史研究室)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送達審計調查,對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現將審計調查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黨史研究室是市委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正處級事業單位,經費由市財政局全額核撥,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一)2013年度部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3年經費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3〕38號),市財政年初批復市黨史研究室2013年度預算收入420.40萬元;當年財政追加177.65萬元,預算收入總計598.05萬元;實際到位資金598.09萬元。 市財政批復市黨史研究室2013年度預算支出598.05萬元;實際支出580.13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市黨史研究室2013年度總收入598.09萬元,總支出580.13萬元,本年度收支結余17.96萬元,加上年結余40.78萬元,年末累計結余58.74萬元。 (三)“三公”經費情況 市黨史研究室2013年度無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無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年初財政批復公務接待費預算3.2萬元,實際支出公務接待費6.74萬元,比2012年公務接待費7.3萬元減少0.56萬元,下降7.67%。 二、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 (一)預算編制不夠全面,個別項目支出預算未細化 1.項目支出缺乏細化管理 年初財政批復市黨史研究室公務接待費預算3.20萬元,實際支出6.74萬元,大部分是在專項資金中列支,但專項資金在編制預算時只以項目大類進行申請,財政部門給予核撥后,資金的具體用途由黨史研究室自行掌握,預算缺乏約束。 2.以前年度結余資金未納入預算統籌安排 審計發現,市黨史研究室未將2012年末結余40.78萬元納入2013年度預算,造成未經財政部門批準使用以前年度結余。 (二)會計核算不規范 審計調查發現,市黨史研究室將部分應屬于公務接待支出的費用在“經費支出-項目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中列支,未列入公務接待費。 (三)公務卡支付比例較低 經審計,市黨史研究室零余額賬戶應使用公務卡支付35.62萬元,實際公務卡支付7.7萬元,公務卡支付比例21.62%,公務卡支付比例較低。 三、審計調查意見及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調查報告,提出了相應的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一是加強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增強預算的約束力。二是提高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水平,規范財務核算。三是進一步提高公務卡支付比例,減少現金支出,提高公務支出的透明度。 四、審計發現的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黨史研究室高度重視,積極組織整改,加強了預算編制和執行工作,推行公務卡結算,整改工作基本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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