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和市政府批準的2014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2014年6月至7月,惠州市審計局對惠州市歸國華僑聯合會(以下簡稱市僑聯)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送達審計調查,對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現將審計調查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僑聯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工作的社會團體,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經費由市財政全額核撥。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3年經費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3〕38號),市財政年初批復市僑聯2013年度預算收入225.62萬元;當年財政追加62.02萬元。全年預算收入總計287.64萬元;實際到位資金287.65萬元,其中本年預算287.64萬元,利息收入0.01萬元。 市財政年初批復市僑聯2013年度預算支出225.62萬元;實際支出245.75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市僑聯2013年總收入287.65萬元,本年總支出245.75萬元,當年度收支結余41.90萬元,加上年結余74.72萬元;年末累計結余116.62萬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經審計,2013年市僑聯全年無公務用車支出;公務接待費共支出9.65萬元;因公出國(境)支出7.17萬元;全年“三公”經費實際支出16.82萬元,比2012年度“三公經費”支出26.88萬元減少37.43%。 二、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以前年度結余資金未納入預算統籌安排。經審計調查,市僑聯未將2012年末結余74.72萬元納入2013年度預算,造成未經財政部門 預算批復使用以前年度結余。 (二)未全面執行公務卡結算制度。經審計調查,市僑聯2013年公務卡支付比例較低,全年零余額賬戶應使用公務卡支付17.30萬元,實際 公務卡支付7.49萬元,公務卡支付比例為43.29%,未全面執行公務卡結算制度。 (三)部分費用報銷單據不齊全。如市僑聯2013年12月赴香港參加社團聯合會,住宿費按每人每晚600港元的標準報銷,報銷單后未附有 效票據,涉及金額港幣6000元。 三、審計調查處理意見及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調查報告,提出了相應的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一是加強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增強預算的約束力。二是要求市僑聯加強內部管理,推行公務卡結算,提高公務支出的透明度。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僑聯高度重視,積極組織整改,加強宣傳,提高公務卡使用率,修訂了差旅費管理制度,完善了相關的監管措施和方法,其他各項整改工作已基本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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