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和市政府批準的2013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2014年6月,惠州市審計局對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以下簡稱市發改局)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送達審計調查,對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況 市發改局是市政府的組成部門之一,內設辦公室、人事科等11個科室;下設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市重大項目稽查辦公室、市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3個直屬行政機構和市宏觀經濟運行監測中心、市體制創新促進中心2個事業單位(不含2個自收自支單位)。所屬機構均納入局統一核算,為非獨立核算單位。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3年經費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3〕38號),市財政年初批復市發改局2013年度預算收入2231.38萬元,當年財政追加5304.88萬元,全年預算收入總計7536.26萬元。實際到位資金6747.26萬元,其中:上年預算資金99.98萬元、本年預算6644.72萬元、其他收入2.56萬元。 市財政批復市發改局2013年度預算支出7536.26萬元;實際支出6755.81 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市發改局2013年度總收入6747.26萬元,總支出6755.81萬元,當年收支結余-8.55萬元,加上年結余155.37萬元,年末累計結余 146.82 萬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經審計,市發改局2013年無因公出國(境)支出,公務接待費實際支出57.04萬元,全年公務用車運行費實際支出14.51萬元。2013年“三公”經費總支出71.55萬元。 二、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部門預算編制不夠規范,預算不夠準確 1.以前年度結余資金未納入預算統籌安排。經審計,市發改局未將2012年末結余155.37萬元納入2013年度預算,造成未經財政部門批準使用以前年度結余。 2.預算追加較大,預算編制存在缺項漏項。經審計,2013年度追加專項資金2548.51萬元,是年初項目預算640.9萬元的3.98倍。 3.年終專項結余金額較大,資金閑置,影響資金使用效益。經審計調查,2013年市發改局專項經費實際請撥資金4891.41萬元,當年支出4785.14萬元,年末結余106.27萬元,資金結余率為2.17%。若考慮市發改局留存在市財政尚未使用的預算指標結余,項目資金共結余1180.34萬元未使用,實際資金結余率為19.79%。 (二)部分服務類項目未進行政府采購 經審計,市發改局2013年4月向惠州市國際展覽廣告有限公司支付“幸福廣東現場會”印刷費15.37萬元,未進行政府采購。 (三)預算支出管理不嚴,超預算支出辦公經費 經審計,市財政年初批復市發改局辦公費預算24萬元,基本經費中列支43.21萬元,超預算支出19.21萬元。 (四)未嚴格執行公務卡管理辦法,公務支出現金支付比例較高 審計調查發現,市發改局2013年零余額賬戶應使用公務卡支付223.86萬元,實際公務卡支付39.45萬元,比例為17.62%,支付比例較低。 三、審計調查處理意見及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調查報告,提出了相應的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一是加強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增強預算的約束力。二是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行政單位財務規則》、《惠州市財政局市直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調整賬務,規范賬務處理,推行公務卡結算。三是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對于達到采購限額標準的服務類采購,應辦理政府采購審批手續。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發改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整改。一是加強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二是嚴格執行相關財務制度,責成相關業務人員做好政府采購相關工作。其他各項整改工作已基本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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