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惠州市審計局于2014年5月至7月對惠州市園林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園林局)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對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對該局部分下屬單位進行了抽查。現將審計調查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園林局為正處級建制、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與惠州市西湖風景管理局兩塊牌子一套班子,行使惠州城市園林綠化和西湖風景名勝區行政管理職能。內設辦公室、園林風景施工管理科、園林風景管理科等6個科室。編制49人,在職49人,離退休18人。下屬單位有公園管理處、西湖景區管理處、紅花湖景區管理處、園林綠化管理處、濱江公園管理處、東江沙公園管理所、園林建筑規劃設計院、園林科學研究所、園林苗圃場、園林工程質量監理所等10個事業單位和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西湖旅游總公司、紅花湖開發公司、西湖砂石公司、園林公司、華興實業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均為具有法人資格的獨立核算單位。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3年經費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3〕38號),市財政部門年初批復市園林局2013年度預算收入6823.37萬元;當年財政追加9744.01萬元,預算收入總計16567.38萬元,實際到位資金16571.86 萬元。市財政部門年初批復市園林局2013年度預算支出6823.37萬元,當年財政追加支出9744.01萬元, 預算總支出16983.81萬元實際支出16813.72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市園林局2013年度總收入16571.86萬元,總支出16813.72萬元,本年度收支結余-241.86萬元,加上年結余530.25萬元,年末累計結余288.39萬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市財政部門年初批復市園林局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3萬元,公務接待費預算1.9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0元。2013年,市園林局無因公出國(境)支出,公務用車運行費實際支出3.8萬元,公務接待費全年實際支出1.88萬元,“三公”經費實際支出合計5.68萬元,較2012年度“三公”經費支出2.85萬元增加了99%。 二、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市園林局部門預算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追加預算709.88萬元,年初預算不夠全面完整。2013年市園林局全年追加預算總額709.88萬元,占年初財政批復預算總額6823.37萬元的10.40%。 2.以前年度結余資金未納入部門預算統籌安排。市園林局未按規定將2012年末結余530.25萬元納入2013年初部門預算上報市財政部門,造成未經財政部門批準使用以前年度結余。 3.預算編制存在缺項漏項。如“園林工程檔案經費”30萬元及“豐湖書院管理費用”30萬元等可預見的支出未納入年初財政預算。 4.個別專項項目執行進度緩慢,預算執行率偏低。如“園林城市迎檢經費”,預算安排25萬元,當年預算執行率為零;又如“園林風景項目建設管理業務費”,預算安排75萬元,當年支出15.22萬元,預算執行率為20.30%;再如“西湖創5A工作經費”,以前年度結余23.64萬元,當年預算安排30萬元,當年支出12.07萬元,預算執行率為22.5%。 5.超預算支出公務用車運行費。市財政部門年初批復市園林局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3萬元,市園林局全年公務用車運行費實際支出3.8萬元,超預算支出0.8萬元。 (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不夠規范。 1.部分小額商品和服務支出未全額使用公務卡結算。市園林局2013年零余額賬戶應使用公務卡支出27.63萬元,實際公務卡支出14.63萬元,公務卡支付比例為52.95%。 2.少計部分收支。如市園林局2009年至2013年共收到“信訪責任考核優秀獎勵及創文明城市獎”20萬元、“元旦、春節、計生補貼”27.3萬元,列入“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造成少計收入47.3萬元。又如2011年5月列支參觀學習費用3.4萬元,造成少計支出3.4萬元。 3.應收款項長期掛賬未及時處理。截至2013年末市園林局其他應收款余額為215.2萬元,其中2009年以前掛賬款項214.57萬元,占其他應收款余額的99%,至今掛賬未作處理。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調查報告,提出了相應的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一是進一步加強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增強預算的約束力。二是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規范會計核算。對未全額使用公務卡結算的問題,要求市園林局嚴格執行公務卡管理規定;對少計部分收支的問題,要求及時調整賬務;對應收款項長期掛賬未及時處理的問題,要求組織清理長期掛賬的其他應收款。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園林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整改,加強了預算編制和執行工作,規范了會計核算,嚴格執行公務卡管理規定,整改工作基本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