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和市政府批準的2014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2014年3月至5月,惠州市審計局對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市城管局)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現將審計調查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城管局是主管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是市財政全額撥款的正處級事業單位。內設5個科室、7個直屬機構,均由局統一核算。全局(含直屬機構)編制410人,至2013年底實有在職382人,退休27人。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惠州市財政局《關于批復2013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3〕38號),市財政局年初批復市城管局2013年度預算收入5485.26萬元,當年財政追加經費2011.52萬元,預算總收入7496.78萬元,實際到位資金7777.06萬元。 市財政年初批復市城管局2013年度預算支出5485.26萬元,當年財政追加支出2011.52萬元,預算總支出7496.78萬元,實際支出7403.56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市城管局2013年度總收入7777.06萬元,總支出7403.56萬元,當年收支相抵結余373.50萬元,加上年結余864.86萬元,年末累計結余1238.36萬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市財政年初批復市城管局公務接待費預算39.9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200.52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0元。2013年市城管局“三公”經費實際支出188.81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33.54萬元(主要用于餐費方面),公務用車運行費155.27萬元,因公出國(境)0元,比2012年度“三公”經費支出206.82萬元減少了18.01萬元,同比下降8.71%。 二、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市城管局部門預算編制不夠全面、預算不夠準確,主要是: (一)以前年度結余資金未納入預算統籌安排。市城管局未將2012年末結余864.86萬元納入2013年度預算,造成未經財政部門批復使用以前年度結余。 (二)追加預算比例較大。2013年市城管局全年追加預算總額2011.52萬元,占年初財政批復預算總額5485.26萬元的36.67%。 (三)預算編制存在缺項漏項。如城市牛皮癬治理經費44.89萬元、穿衣戴帽工程款123.65萬元等部分可預見的支出未納入年初預算,通過追加預算解決。 三、審計調查意見和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調查報告,提出了加強預算管理,科學合理編制預算等意見和建議。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城管局高度重視,認真落實整改工作。一是加強預算管理,主動與市財政局聯系,共同修訂完善城管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明確和細化城管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不斷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二是在編制2015年部門預算時將可預見的項目支出預算納入部門預算,盡量減少追加預算。其他整改工作基本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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