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和市政府批準的2014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2014年6月,惠州市審計局對惠州市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市環保局)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對部分重要事項進行了延伸和追溯。現將審計調查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環保局屬市直行政單位,經費由市財政局全額核撥。根據市財政局《關于批復2013年經費預算的通知》,年初批復市環保局2013年度預算收入14034萬元,當年財政追加3333萬元,預算收入總計17367萬元,實際到位資金22055萬元。 年初批復預算支出14034萬元,實際支出22012萬元。2013年初結余2222萬元,當年收支結余43萬元,年末累計結余2265萬元。 2013年三公經費支出145.88萬元,比2012年的229.66減少83.78萬元,同比下降36.48%。 二、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編制不夠全面,專項資金閑置。 1.上年度結余資金未納入2013年預算統籌安排。審計調查發現,市環保局未將2012年未累計結余的2222萬元納入2013年度預算,造成未經財政部門批準使用以前年度結余。 2.年終專項結余金額較大,資金閑置,影響資金使用效益。2013年底,市環保局經費累計結余2265萬元(其中:經常性經費結余131萬元、專項結余2134萬元)。 (二)公務接待費、其它商品和服務支出超出預算。 2013年初,市財政批復市環保局基本支出的公務接待費、其它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分別為10萬元、13萬元。審計調查發現,市環保局2013年在基本支出列支的公務接待費、其它商品和服務支出分別為29萬元、58萬元,超預算支出19萬元、45萬元。 (三)部分會議費支出管理不夠規范。 審計調查發現,市環保局部分會議費支出管理不規范。主要是全市環境統計數據審核會沒有會議費預算、全市臺賬會審會支出未在會議費科目核算等。 (四)未全面執行公務卡制度。 審計調查發現,市環保局全年零余額賬戶應使用公務卡支付82.15萬元,實際公務卡支付40.92萬元,公務卡支付比例為49.81%,未全面執行公務卡制度。 三、審計調查處理意見及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惠州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審計調查報告,提出加強預算管理,規范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等意見和建議。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環保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整改。一是加強預算管理,科學編制預算。二是加強專項資金管理,推進項目進度,及時撥付專項資金。三是規范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推行公務卡結算。其他各項整改工作基本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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