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12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和省審計廳批準的2017年度審計項目計劃,2017年3月至4月,惠州市審計局對惠州市民族宗教事務管理局(下稱市民宗局)2016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民宗局是財政全額撥款的獨立核算單位;內設辦公室、民族工作科、宗教工作科3個科室;下設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惠州市民族宗教服務中心。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6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6〕 20號),市財政局年初批復市民宗局2016年度預算收入454.77萬元,當年財政追加155.06萬元,預算收入總計609.83萬元,實際到位資金598.78萬元。2016年度預算支出454.77萬元,當年財政追加155.06萬元,預算支出總計609.83萬,實際支出574.91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市民宗局2016年度總收入571.54萬元,總支出574.91萬元;本年度收支結余-3.37萬元,加上年結余99.38萬元,減沖銷上年結余及財政收回8.07萬元,年末累計結余87.94萬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6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6〕 20號),市財政局年初批復市民宗局2016年度公務接待費的預算為5萬元,實際支出0.94萬元;無公車運行維護、因公出國(境)預算和實際支出。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專項資金預算執行率偏低
市民宗局2016年有9項專項資金的預算執行率低于50%, 其中有3項未支出,執行率為0。
(二)固定資產未登記入賬
市民宗局通過政府采購購買E人E本平板電腦17臺,未登記固定資產明細賬,涉及金額9.77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并將審計結果提交惠州市審計執法聯席會議。同時,市審計局建議市民宗局規范預算編制,強化預算約束力,同時健全內部控制,規范會計核算和固定資產管理。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民宗局高度重視,積極落實整改,有關問題已基本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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