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12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和省審計廳批準的2017年度審計項目計劃, 2017年3月至4月,惠州市審計局對惠州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下稱市福彩中心)2016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惠州市福彩中心隸屬于惠州市民政局領導和管理,為三類公益事業單位,經費來源為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支兩條線核撥,正科級建制。主要業務是執行中國福利彩票發行政策和規定,負責全市福利彩票的管理和銷售工作,籌集彩票公益金,發展社會公益事業。現有員工39人,其中編制內職工12人、合同工27人。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6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6〕20號),市財政年初批復市福彩中心2016年度預算收入1182.99萬元,當年財政追加16.37萬元,預算收入總計1199.36萬元,實際到位資金1511.67萬元。2016年度預算支出1199.36萬元,實際支出1592.04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市福彩中心2016年度總收入1939.57萬元,總支出1707.50萬元;本年度收支結余232.07萬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6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6〕20號),市財政年初批復市福彩中心2016年公務接待費預算2.4萬元,實際支出1.2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 1萬元,實際支出2.37萬元;無因公出國(境)預算,實際無支出。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以前年度結余資金未納入預算統籌安排
市福彩中心2015年末結余361.45萬元,其中項目支出結余354.25萬元,政府采購結余7.2萬元。上述資金未納入2016年預算。
(二)預算編制不夠準確不夠明細
市福彩中心預算編制將用于彩票宣傳費的支出編入印刷費支出,涉及資金50萬元;將福彩印刷費與運輸交通費統一編入印刷費支出,涉及資金10萬元。
三、審計意見和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并將審計結果提交惠州市審計執法聯席會議。同時,市審計局建議市福彩中心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增強預算的約束力。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民政局及福彩中心高度重視,積極組織整改,有關問題已基本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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