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12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和省審計廳批準的2017年度審計項目計劃,2017年5月,惠州市審計局對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稱市工商局)2016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隸屬于惠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單位;內設有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與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政策法規科、企業注冊科(外商投資企業注冊科)、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協調科等11個內設機構,2個下屬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均為非獨立核算單位;2016年起,市工商局的部門預算納入市財政部門管理;主要職責是確認市場主體資格、規范市場主體行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商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參與市場體系的培育發展,負責商標和廣告管理,監督管理個體、私營經濟,指導扶持其健康發展工作。編制人數為107人,現有在職人數100人,離退休人員54人(離休4人、退休50人)。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6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6〕20號),市財政年初批復市工商局2016年度預算收入 2840.88萬元,當年財政追加 224.44萬元,預算總計 3065.32 萬元,實際到位資金 3087.55 萬元。2016年度預算支出3065.32萬元,實際支出3299.97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市工商局 2016年度總收入 3087.55 萬元,總支出3299.97萬元;本年度收支結轉 -212.42萬元,加上年結轉652.54萬元,年末累計結轉 440.12萬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6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6〕20號),市財政年初批復市工商局公務接待費預算15萬元,實際支出5.0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10.5萬元,實際支出10.3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萬元,2016年4月追加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6.4萬元,實際支出6.16萬元。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擠占項目經費16.59萬元。
2016年市工商局擠占打擊傳銷專項經費列支經常性經費,其中列支電費6.64萬元、辦公樓物業管理費9.47萬元、水費0.48萬元。
(二)個別項目預算執行率較低,影響資金使用效益。
2016年財政部門預算安排市工商局執法辦案專項經費427.61萬元,市工商局當年支出28.27萬元,期末結轉399.34萬元,預算執行率為6.6%。
(三)未經批準、未經資產評估出租國有資產。
市工商局未經省工商局批準、未經資產評估,于2012年7月將位于龍船街12號培訓樓一樓80平方米及二樓140平方米的房產對外出租。
三、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并將審計結果提交惠州市審計執法聯席會議。同時,市審計局建議市工商局進一步規范預算管理,按照預算規定的支出范圍和標準,嚴格執行預算,杜絕擠占專項資金的行為;加大各項專項工作的推進力度,及時撥付資金,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規范國有資產出租、使用等行為,健全本局資產處置審批制度,資產出租等事項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照明中心高度重視,積極落實整改,有關問題均已基本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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