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年12月15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和省審計廳批準的2019年度審計項目計劃,2019年2月25日至3月10日,惠州市審計局對惠州市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殘疾人輔具中心)2018年度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殘疾人輔具中心是惠州市殘疾人聯合會下屬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內設科室3個,分別為辦公室、假肢裝配部、輔具服務部。截止2018年12月,市殘疾人輔具中心在職人員7個,其中核定編制6個,臨聘人員1人。 (一)預算執行情況。 市財政局年初批復市殘疾人輔具中心2018年度預算收入124.72萬元,當年財政追加18.56萬元,預算總計143.28萬元,實際到位資金138.80萬元。 市財政局年初批復市殘疾人輔具中心2018年度預算支出124.72萬元,實際支出138.25萬元(其中:經常性經費支出120.66萬元,項目支出17.59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市殘疾人輔具中心2018年度總收入146.06萬元,總支出138.25萬元,本年度收支結余7.81萬元,年初結余60.72萬元,年末累計結余68.53萬元。 (三)“三公”經費使用情況。 市殘疾人輔具中心2018年度三公經費預算總額4.3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3.5萬元,無因公出國(境)費用。實際支出1.49萬元,為公務用車運行費。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固定資產未登記入賬。 2014年3月,中國殘疾人輔助器具中心為市殘疾人輔具中心配置了一輛殘疾人輔助器具流動服務車。截至2019年2月底,市殘疾人輔具中心仍未將該車記入本單位固定資產帳。 (二)發放輔助器具的程序不夠齊全。 審計抽查《殘疾人精準康復輔助器具救助申請審批表》發現,部分申請審批表沒有縣(區)殘疾人管理部門出具意見,而是由該中心直接審批發放給殘疾人。 (三)年底結轉結余資金未及時上繳財政。 市殘疾人輔具中心屬于2016年度以前上級轉移支付結轉結余有35.15萬元,截至2019年1月底,以上款項未按照市財政局要求上繳財政。 三、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同時,提出以下建議:一是加強預算執行管理,落實財務管理規定。二是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確保資產完整安全。三是健全內控制度,提高服務質量。四是采取有效措施,按時按質完成項目建設。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殘疾人輔具中心高度重視,積極組織整改,整改工作基本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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