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12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和省審計廳批準的2017年度審計項目計劃,2017年4月至5月,惠州市審計局對惠州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局(下稱市臺務局)2016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臺務局是財政全額撥款的獨立核算正處級行政單位,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內設秘書科、經濟聯絡科、投訴協調科、宣傳交流科4個科室;下屬澳頭臺灣漁民事務工作站和臺胞臺屬服務中心均為公益一類非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為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對臺工作方針政策,研究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涉臺事務的具體政策、法規、實施細則和措施,擬定我市對臺工作計劃,指導、協調各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的對臺工作,檢查了解各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貫徹對臺工作方針政策的情況等工作。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惠州市財政局《關于批復2016年經費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6〕20號),市財政年初批復市臺務局2016年度預算收入為736.69萬元,當年財政追加165.35萬元,預算收入總計902.04萬元,實際到位資金1026.03萬元。2016年度預算支出736.69萬元,追加預算支出165.35萬元,預算支出總計902.04萬元,實際支出1040.51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市臺務局2016年度總收入1026.03萬元,總支出1040.51萬元;本年度收支結余-14.48萬元,加上年結轉結余174.07萬元,年末累計結余159.59萬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市財政年初批復市臺務局“三公”經費6.5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預算6.50萬元,實際支出1.17萬元,列入本單位基本經費支出;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0元、因公出國(境)費用0元,實際均無支出。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項目預算追加較多
市臺務局2016年全年追加項目預算總額122.69萬元,占年初財政批復項目預算總額75萬元的163.59%,追加的項目經費主要有:對臺聯絡工作專項經費100萬元、對臺宣傳專項經費20萬元等4項,預算編制不夠準確。
(二)固定資產未及時入賬核算
市臺務局2016年9月購買保密電腦及打印機共計1.12萬元,未及時記入固定資產賬核算。
三、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并將審計結果提交惠州市審計執法聯席會議。同時,市審計局建議市臺務局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增強預算的約束力,加強和規范財務核算和管理,規范固定資產管理。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臺務局高度重視,積極落實整改,有關問題已基本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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