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2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和省審計廳批準的2017年度審計項目計劃,2017年4月至5月,惠州市審計局對惠州市水政監察支隊(以下簡稱市水政支隊)2016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水政支隊是惠州市水務局直屬行政單位,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內設辦公室、計財室、水政監察室、規費征管室四個股室。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6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6〕20號),市財政批復市水政支隊2016年度預算收入536.66萬元,當年財政追加29.93萬元,預算收入總計566.59萬元,實際到位資金487.55萬元。2016年度預算支出536.66萬元,實際支出555.51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市水政支隊2016年度總收入487.55萬元,總支出555.51萬元,本年度收支結余-67.96萬元,加上年結余67.96萬元,累計結余0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2016年,市財政年初批復惠州市水政支隊公務接待費預算為2萬元,實際支出0.11萬元;公車運行維護費預算3.5萬元,實際支出3.11萬元;無因公出國(境)費用。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管理不夠規范。
1.市水政支隊水政執法經費年初預算規定專項用于河道河灘地清理、執法查巡、法律法規宣傳和執法業務培訓的經費,但市水政支隊在水政執法專項經費中支出4.56萬元用于購買執法服裝和裝備。
2.市水政支隊超預算支出河道采砂整治工作經費,涉及金額17.45萬元。
(二)往來賬款長期掛賬未處理。
截至2016年12月底,市水政支隊的其他應收款共74.7萬元、其他應付款共83萬元長期掛賬。
三、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并將審計結果提交惠州市審計執法聯席會議。同時,市審計局建議市水政支隊科學制定預算,嚴格按照預算規定支出,及時清理長期掛賬往來款項。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水政支隊認真落實整改措施,有關問題已基本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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