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8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和市政府批準的2015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2015年6月至7月,惠州市審計局對惠州市水務局(下稱市水務局)201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送達審計調查,對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本次審計調查未對該局工程預決算進行審計。現將審計調查結果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水務局是市政府直屬行政單位,內設水政水資源科、計劃財務科、水保農水科等8個科室。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4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4〕16號),市財政年初批復市水務局2014年度預算收入5174.66萬元;財政追加41836.96萬元,其中:基本經費追加91.55萬元,本級專項經費追加41689.41萬元,中央、省下達資金56萬元。全年預算安排收入總計47011.62萬元;實際到位資金11724.01萬元,其中上年預算資金1632.83萬元,本年預算資金10067.79萬元,其他收入23.39萬元。
市財政局批復市水務局2014年度預算支出5174.66萬元,追加預算支出41836.96萬元,預算支出總計47011.62萬元,實際支出11308.96萬元(其中:基本經費支出1658.25萬元,專項經費支出9622.04萬元,其他支出28.67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2014年度總收入11724.01萬元,其中:基本經費1668.91萬元、專項經費10025.70萬元(含審計調整收入1026.27萬元)、其他收入29.40萬元;本年總支出11308.96萬元,其中:經常性經費支出1658.25萬元,專項經費支出9622.04萬元(含審計調整項目支出1026.27萬元),其他支出28.67萬元;本年度收支結余415.05萬元,加上年結余12290.22萬元(含基建并賬結轉10445.92萬元),年末累計結余12705.27萬元(含基建并賬結轉10445.9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結轉12393.23萬元(包括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結轉14.91萬元、財政撥款項目支出結轉12378.32萬元)、財政撥款結余139.49萬元、其他資金結轉結余172.55萬元。若剔除掉已支付但未結轉的基建款及暫付款11645.73萬元,實際財政撥款項目支出結轉為732.59萬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4年經費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4〕16號),市財政年初批復市水務局公務接待費預算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10.5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萬元。
經審計調查,市水務局2014年公務接待費實際支出1.85萬元,列入本單位基本經費支出1.73萬元,列入專項經費支出0.12萬元,主要用于餐費支出。公務用車運行費實際支出9.90萬元,列入本單位基本經費支出7.28萬元,列入專項經費支出2.62。因公出國(境)費用年初無預算,全年實際支出5.43萬元,超預算支出5.43萬元,均列入本單位專項經費支出。
市水務局2014年“三公”經費實際支出17.18萬元,較2013年“三公”經費實際支出25.27萬元,下降32.01%;其中,列入本單位基本經費支出9.01萬元,占公用支出的4.43%;列入本單位項目支出8.17萬元,占專項經費支出的0.2%。
二、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部門預算管理不夠規范
1.以前年度結余資金未納入預算統籌安排。經審計調查,市水務局未將2013年末結余1844.30萬元納入2014年度預算,造成未經財政部門批復預算使用以前年度結余。
2.項目資金結余較大。2014年市水務局項目經費實際請撥資金(含以前年度結余及上年度資金1840.06萬元)11865.76萬元,當年支出9622.04萬元,年末項目結余2243.72萬元,項目資金結余率為18.91%。若考慮市水務局留存在市財政尚未使用的預算指標結余35735.77萬元,項目資金共結余37979.49萬元未使用,實際項目資金結余率為79.79%。
3.無預算列支因公出國費用。經審計調查,市水務局2014年因公出國預算為零,但2014年11月有1人赴美國參加為期21天的2014年水生態治理修復高級培訓班(美國),在水資源專項業務費中列支因公出國費用5.43萬元,造成無預算列支因公出國(境)費5.43萬元。
(二)賬務處理不夠規范,少列部分收支
經審計調查,由于賬務處理不夠規范,2014年市水務局部分收支未列入財務賬核算,主要是少計財政直接支付撥入金山河小流域和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建設捐款資金950萬元,涉及收入950萬元,支出950萬元。而該局在上報財政的決算報表中有反映此筆金額,造成該局的財務會計報表和決算報表總收支數額不一致。
三、審計調查處理意見和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調查報告,并將審計結果提交惠州市審計執法聯席會議。同時,市審計局提出以下建議:一是加強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增強預算的約束力。二是要求該單位嚴格遵守《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等法規,規范賬務處理,進一步提高本單位財務核算和管理水平。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水務局高度重視,積極落實整改。一是已將上一年度結轉結余資金納入預算系統,并加強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同時采取多項措施推進相關項目前期工作和征地拆遷等工作,加快項目建設和資金撥付力度。二是嚴格遵守《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等法規,進一步強化財務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