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8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和市政府批準的2015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2015年4月至5月,惠州市審計局對惠州市商務局(下稱市商務局)201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送達審計調查,對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現將審計調查結果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4年6月,根據省、市政府職能改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文件將原惠州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整體劃入新設立的市商務局,市商務局是我市主管商務發展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屬市財政全額撥款的正處級行政單位,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4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4〕16號),市財政年初批復市商務局2014年度預算收入2015.97萬元,預算追加4801.56萬元;其中本級基本經費追加128.58萬元,本級項目經費追加911.64萬元,中央、省下達追加3761.34萬元,全年預算收入總計6817.53萬元,當年財政預算外安排937.56萬元;實際到位資金7444.49萬元,其中上年預算資金26.41萬元,本年預算安排資金6745.81萬元,其他收入672.27萬元。
市財政年初批復市商務局2014年度預算支出2015.97萬元;預算追加4801.56萬元,實際支出7287.03萬元(其中:基本經費支出2133.01萬元,項目經費支出4495.22萬元,其他支出658.8萬元,支出包含當年追加資金)。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2014年度總收入7444.49萬元,其中:財政撥入基本經費2117.96萬元、項目經費4640.57萬元、信訪獎勵金4萬元、利息收入0.52萬元、廣交會收入681.44萬元;本年總支出7287.03萬元,其中:基本經費支出2133.01萬元,項目經費支出4495.22萬元,廣交會支出658.8萬元;本年度收支結余157.46萬元,加上年結余1636.31萬元,年末累計結余1793.77萬元(其中:基本經費結余1367.5萬元,項目經費結余426.27萬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4年經費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4〕16號),市財政年初批復市商務局公務接待費預算25.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3.5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萬元。經審計,市商務局2014年公務接待費實際支出4.29萬元;列入本單位經常性經費支出,主要用于餐費支出。公務用車運行費實際支出2.77萬元,列入本單位基本經費支出。因公出國(境)費用年初無預算,全年實際支出355.18萬元(主要是惠州產品(南非)展覽會及德國、意大利系列經貿活動的費用,均為追加),列入本單位專項經費開支。
市商務局2014年“三公”經費實際支出362.24萬元,較2013年“三公”經費實際支出665.04萬元,下降45.53%;其中,列入本單位基本經費支出7.06萬元,占公用支出的2.65%;列入本單位項目支出355.18萬元,占專項經費支出的7.9%。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管理不夠規范
1.以前年度結余資金未納入預算統籌安排。經查,市商務局未將2013年末結余238.64萬元納入2014年度預算,造成未經財政部門批準使用以前年度結余。
2.本級預算追加較大。經審計,市商務局2014年度本級追加預算1040.22萬元,是年初預算2015.97萬元的29.72%。其中基本經費追加128.58萬元,項目經費追加911.64萬元。
(二)會計核算不規范
1.少列接待費1.93萬元。經審計,市商務局在內部食堂(在工會賬上核算)列支接待費1.93萬元,導致該局少列接待費1.93萬元。
2.未及時清理長期掛賬的往來款。經審計,截至2014年底,市商務局其他應收款賬面余額2420.58萬元,其他應付款賬面余額212.49萬元,長期應付款賬面余額1297.97萬元,5年期以上的往來款占97%,其中90%以上是上世紀90年代形成的往來款。
3.公務卡支付比例較低。經審計,市商務局2014年公務卡支付比例較低,全年零余額賬戶應使用公務卡支出39.98萬元,實際公務卡僅支出7.37萬元,公務卡支付比例為18.43%,支付比例較低。
三、審計調查意見和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調查報告,并將審計結果提交惠州市審計執法聯席會議。同時,市審計局提出以下建議:一是加強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增強預算的約束力。二是要求該局規范核算,并應按要求及時清理長期掛賬的往來款和加強公務卡結算,進一步提高本單位會計核算水平。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商務局高度重視,積極落實整改。一是加強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增加預算的約束力。二是對該局規范和完善會計核算,積極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并提高報賬人員的公務卡消費額度,嚴格現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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