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和市政府批準的2016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2016年3月至4月,惠州市審計局對惠州市檔案局(館)(下稱市檔案局)2015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檔案局是惠州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檔案事業行政管理和檔案保管利用工作的職能部門,屬公益一類正處級事業單位,內設5個科室。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5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5〕24號),市財政年初批復市檔案局2015年度預算收入1274.69萬元,當年財政追加172.87萬元,全年預算收入總計1447.56萬元;實際到位資金1182.38萬元。
市財政批復市檔案局預算(含追加)支出總計1447.56萬元;實際支出1460.60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市檔案局2015年度總收入1182.38萬元,總支出總額1460.60萬元;本年度收支結余-278.22萬元,加上年財政資金結余、結轉454.50萬元,其他資金結余0.08萬元,累計結余、結轉176.36萬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2015年,市財政年初批復市檔案局:公務接待費預算8.50萬元,實際支出1.49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0元,實際無支出;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元,實際無支出。“三公”經費合計支出1.49萬元,比2014年增加0.28萬元。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編制不夠準確,執行率較低,資金結余較大
2015年,市檔案局部分項目在上年結余仍未用完的情況下,年初又申報預算,且當年執行率較低,年終資金結余較大。如“檔案網絡安全維護經費”項目,2014年末結轉30.16萬元,2015年申報預算30萬元,市財政實際批復預算20萬元且資金已撥付到位,全年實際支出10.67萬元,預算執行率為21%,年末清退額度11.23萬元后仍有結余28.26萬元。
(二)個別采購項目未辦理政府采購審批手續
2015年,市檔案局支付政務活動相冊制作費用11單共計108.21萬元,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中通用類的采購項目而未按規定辦理政府采購審批手續。
三、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并將審計結果提交惠州市審計執法聯席會議。同時,市審計局建議加強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增強預算的約束力,同時加強采購管理力度,規范政府采購行為。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檔案局高度重視,積極落實整改,加強預算管理,科學合理編制預算,做到按預算規定的范圍和標準支出,提高預算資金使用率;組織落實政務活動相冊制作的采購工作,嚴格按規定執行政府采購的審批手續,規范采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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