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和市政府批準的2016年度審計項目計劃,2016年5月至6月,惠州市審計局對惠州市農業局(下稱市農業局)2015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農業局是主管農業農村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同時加掛中共惠州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和市畜牧獸醫局牌子,是市財政全額撥款的正處級行政單位,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內設辦公室、人事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科、種子管理科、畜牧科、獸醫科等17個科室;下屬事業單位共6個,包括市農業科學研究所、市農機技術推廣站、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心、市農業信息中心、市畜牧獸醫科研所,以上6個單位均為獨立核算單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市農業局編制人數101人、實際在職人數98人、離退休人數134人(不含下屬單位人員)。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5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5〕24號),市財政年初批復市農業局2015年度預算收入16581.52萬元,當年財政追加943.70萬元,全年預算收入總計17525.22萬元;實際到位資金19404.67萬元。
市財政批復市農業局預算(含追加)支出總計17525.22萬元;實際支出18323.76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市農業局2015年度總收入19404.67萬元,總支出18323.76萬元;本年度收支結余1080.91萬元,加上年結余1185.38萬元,當年財政收回存量資金303.17萬元,累計結余1963.12萬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2015年,市財政年初批復市農業局度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14萬元,實際支出9.12萬元;公務接待費預算13萬元,實際支出3.2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后經上級及有關部門批準,赴外國開展農業交流合作活動,當年實際支出8.57萬元。“三公”經費合計支出20.89萬元,比2014年度增加2.4萬元。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管理不夠規范
1.專項經費結余較大,影響資金使用效益
2015年,實際撥入市農業局的專項資金共計5542.25萬元,當年支出4543.40萬元,年末賬面結余998.85萬元,資金結余率為18%。若加上2015年12月31日留存在市財政部門尚未使用的預算指標結余1269.19萬元,專項資金共結余2268.04萬元,實際資金結余率為33.29%。
2.預算編制存在漏項,個別可預見的支出未納入年初預算
市農業局未將我市舉辦第四屆惠州現代農業博覽會、我市組團赴廣州參加省政府主辦、省農業廳承辦的第六屆廣東現代農業博覽會兩項活動經費編入當年預算,經市政府同意,上述活動經費通過追加預算解決,其中:第四屆惠州現代農業博覽會經費追加250萬元、第六屆廣東現代農業博覽會經費追加16.50萬元。
(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不夠規范
工程監理未履行政府采購審批程序
市農業局、惠城區農業局與某企業簽訂《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委托該公司監理2009-2010年惠州市級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工程項目,涉及合同總金額為28萬元,已超過服務類采購限額標準(10萬元),但未按規定履行政府采購審批程序。
三、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并將審計結果提交惠州市審計執法聯席會議。同時,市審計局建議市農業局加大預算資金使用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嚴格按照規定履行政府采購審批程序。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農業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整改,對專項工作經費進行全面清理,嚴格按照零基預算要求,確保專項項目執行進度和專項經費預算執行率;其他各項整改工作已基本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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