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2019至2020審計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2019年8月至12月,惠州市審計局對2017至2018年惠州市農業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績效情況進行審計調查。現將審計調查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7至2018年,中央、省、市財政投入惠州市農業專項資金總額191,712.04萬元,共支出136,632.61萬元,結余55,079.43萬元。2017至2018年,惠州市農業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新農村建設、發放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扶貧開發、農田基礎設施、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等方面。 二、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專項資金分配下達不及時。惠東縣、博羅縣和龍門縣財政局未按規定時間將省級農業生產與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建設資金等16項專項資金下達至用款單位,涉及金額27,391.44萬元。超過規定時間最長的是博羅縣2017年省級農業生產與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建設資金3,099萬元,滯后180天才下達至用款單位。 (二)部分涉農補貼管理發放不規范。一是博羅縣湖鎮鎮少發2018年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補貼9.95萬元。二是博羅縣龍溪鎮、惠陽區秋長街道和永湖鎮等鄉鎮(街道)審核把關不嚴,導致3名村民違規申報中央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共2.64萬元、53名農戶重復領取中央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共2.36萬元。 (三)部分涉農項目未按期完工。一是惠東縣、惠陽區未按要求于2018年12月底完成2017年度市級農田標準化建設小陂頭項目,截至2019年11月仍未開工建設,涉及受益農田4,250畝。二是龍門縣2016年中央現代農業生產發展優質稻產業帶項目于2019年1月完工,較計劃工期滯后23個月。三是惠城區2016年度市級現代農業綜合示范區建設項目于2019年12月完工,較計劃滯后7個月。 三、審計調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各被審計單位按照審計意見和建議認真落實整改措施,部分問題已整改到位,個別問題正逐步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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