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縣財政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3年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第二批,直達部分)的通知》(粵財綜〔2023〕25號)和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報送2023年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第二批,直達部分)分配計劃的函》(惠市交函〔2023〕492號),現將2023年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第二批,直達部分)3000萬元下達你局(詳見附件1),此項資金收入列2023年度“1100253交通運輸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3年度“2140601車輛購置稅用于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科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認真落實《財政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21〕50號)等文件要求,切實管好用好中央車購稅資金,抓緊將資金安排到具體項目,及時將資金下達到用款單位,加快資金撥付使用進度,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切實加強資金監管,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確保專款專用。年終請按要求統一編列決算。 二、請嚴格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照本次下達的績效目標(詳見附件2),組織本級主管部門制定項目明細績效目標,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財政資金發揮預期效益。項目明細績效目標于收到通知后30日內報送市財政局和市級主管部門備案。 三、此次下達資金為直達資金,資金標識為“01 中央直達資金”,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向下級下達該項轉移支付時,應單獨下發預算指標文件,并保持中央資金標識不變。同時,在指標管理系統中及時登錄有關指標和直達資金標識,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資金直達基層。
附件:1.2023年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第二批,直達部分)資金安排表.wps 2.績效目標表.wps
惠州市財政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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