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農業農村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4年中央農業產業發展資金(漁業發展支出)的通知》(粵財農〔2024〕54號)和市農業農村局《關于下達2024年中央農業產業發展資金(漁業發展支出)的函》(惠農函〔2024〕47號),現將2024年中央農業產業發展資金(漁業發展支出)430.13萬元安排給你局,此項資金列“2130148漁業發展”科目,政府經濟分類科目列“50799其他對企業補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專項用于完成近海漁船更新改造(特定任務漁船),績效目標為完成近海漁船更新改造(特定任務漁船)14艘。 二、此次安排的資金請按照《財政部 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23〕1號)等有關規定管理使用。請切實加快預算執行,加強資金監管,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保證資金使用規范安全。年終請按要求統一編列決算。 三、請嚴格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財政資金發揮預期效益。 四、此次下達資金為中央直達資金,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同時,在指標管理系統中及時登錄有關指標和直達資金標識,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
惠州市財政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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