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財政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結算2023年省級財政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資金及預撥2024年省級補助資金的通知》(粵財社〔2024〕206號)要求,現就清算2023年省財政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資金和預安排2024年省財政補助資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省財政補助資金進行清算,并下達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省財政補助資金10,900,000元。對2023年省屬高校以及中職技校和技工學校學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省級補助資金進行清算,并下達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省財政補助資金-440,000元。清算需扣回地市資金留待2025年補助資金統籌結算。資金收入列入2024年度“1100249——醫療衛生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24年度“2101202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科目。 二、此項省級補助資金納入直達資金管理,資金標識為“09 其他資金”,資金項目名稱應與該項資金預算指標文中的項目名稱保持一致,并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請嚴格按照直達資金管理要求撥付使用資金。同時此次下達資金為基層“三保”資金,資金標識為“A0401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此標識貫穿項目入庫、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和資金撥付全過程,且保持不變。資金撥付市級社保基金專戶,不納入“三保”資金專戶管理。請按照《預算法》、財社〔2022〕1號文等文件要求按時足額安排本級財政補助資金以及做好資金清算申報等各項工作。 三、請嚴格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照本次下達的績效目標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財政資金發揮預期效益。請按規定加強資金監管,確保專款專用,自覺接受財政部廣東監管局的監督。 附件:1.結算2023年省財政城鄉居民基本醫療補助資金及預撥2024年資金表.docx 2.結算2023年省屬高校以及中職技校和技工學校學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省級補助資金表.docx 3.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資金績效目標表.docx
惠州市財政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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