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財政局,大亞灣區、仲愷高新區財政國資金融局: 為提高預算編制完整性,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的通知》(粵財農〔2024〕171號)和市農業農村局《關于提前預下達2025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的函》(惠農函〔2024〕133 號),現將2025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第二批)〕5614萬元提前下達給你們(項目、金額及科目詳見附件1)。此項資金列2025年“1100231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轉移支付收入”,支出按照實際用途在“21305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科目下列支。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縣(區)財政部門應將上級財政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預計數全額編入本級預算,做好2025年預計數分解下達相關工作。此項資金待2025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撥付使用。2025年度中,將根據中央資金正式下達情況和資金分配辦法據實清算和調整,多退少補。 二、請按照財政部等6部門印發的《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1〕19號)等有關規定管理使用。請突出銜接資金支持重點,應將銜接資金優先支持聯農帶農富農產業發展,健全完善利益聯結機制,促進補上其他短板弱項,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銜接推進鄉村振興。新型農村集體發展資金應采取“補改投”方式安排,推動有效積累村級資產、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 三、請認真落實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有關要求。此次下達的中央銜接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各縣(區)財政部門要在數字財政系統及時接收登錄預算指標,并保持“追蹤”標識不變,將資金分解落實到單位和具體項目時,對資金來源既包含中央銜接資金又包含地方對應安排資金的,應在預算指標文件、數字財政系統中按資金明細來源分別列示和登錄預算指標。 四、此次下達的績效目標(見附件2)包含粵財農〔2024〕171號文、惠財農〔2024〕86號文下達資金,請各縣(區)財政部門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組織本級主管部門制定項目明細績效目標,結合績效目標加強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附件1:2025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第二批)〕分配明細表.wps 附件2:中央提前下達2025年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績效目標表.wps
惠州市財政局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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