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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本部門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159.78萬元,比上年增加35.78萬元,增長28.85%,主要原因是我局監管任務繁重,檢查任務多,為滿足當前執法檢查等工作需要,根據我局公務車編制空缺情況和報廢情況,本年計劃購置公務車;另外,外來學習交流、督導檢查的情況有所增加,公務接待費略有增加。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基數為0,不可比),主要原因是與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化;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55.28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78萬元,比上年增加4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7.28萬元,比上年減少6.72萬元。)比上年增加35.28萬元,增長29.40%,主要原因是我局監管任務繁重,檢查任務多,為滿足當前執法檢查等工作需要,根據我局公務車編制空缺情況和報廢情況,本年計劃購置公務車;公務接待費4.5萬元,比上年增加0.5萬元,增長12.5%,主要原因是外來學習交流、督導檢查的情況有所增加。 財政撥款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 部門: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單位:元 | 項目 | 合計 | 一般公共預算 | 政府性基金預算 |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 行政經費 | 9,532,370.00 | 9,532,3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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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經費 | 1,597,800.00 | 1,597,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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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一)因公出國(境)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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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 | 1,552,800.00 | 1,552,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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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務用車購置 | 780,000.00 | 7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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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772,800.00 | 772,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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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務接待費支出 | 45,000.00 | 4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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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三公”經費:指市直行政(參公)單位、事業單位用于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公務接待的經費。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具體包括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具體包括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具體包括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外賓接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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