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競租人資格:競租人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備合法資格的其他組織(不接受聯合體)。交易成交后,成交方須按合同范本簽訂合同。 (二)租賃期:詳見“交易公告”或“項目交易條件說明”。 (三)競租方項目中標后,請中標方先等待3個工作日,3個工作日為公示日(以網上成交日起計),若3個公示日內無質疑或投訴,則公示日后的5個工作日內持相關證件到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辦理成交手續。中標方逾期未辦理成交手續或未簽訂租賃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承租權,保證金不予以退回。 (四)特別提醒 1、相關照片請點擊“實物圖”查看。 2、項目交易條件說明、租賃合同、中標方辦理成交手續需要攜帶的資料、交易中心辦公地址請點擊“交易文件”下載查看。 (五)意向競租人可與出租方聯系到租賃物業處察看并了解標的現狀,聯系人:李先生,聯系方式:0752-2802911、15812590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