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競標人應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依法注冊、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或具備合法資格的其他組織。 二、項目成交后,成交方在清理轉讓標的過程中發生的拆除費、運雜費等費用支出(包含整個鋼結構房屋,房屋鋼柱的承臺、地梁;混凝土地面、承臺、地梁;以及部分瓷磚地面的拆除費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擔。 三、競得方項目中標后,請競得方先等待3個工作日,3個工作日為結果公示日(以網上成交日起計),若3個公示日內無質疑或投訴,則公示日后的5個工作日內競得方先自行匯款中標款到指定的收款賬戶,匯款完成后攜帶相關證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產權部繳清成交價款并辦理成交手續,然后憑《成交通知書》與轉讓方簽訂《資產轉讓協議》,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成交手續和簽訂《資產轉讓協議》以及未付清價款的視為競得方違約,所交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四、其它信息請下載“項目交易條件要求等說明”查看。 五、特別提醒 1、相關圖片請點擊“實物圖”查看。 2、資產轉讓協議、項目交易條件要求等說明、中標方辦理成交手續需要攜帶的資料(包含收款賬戶)、交易中心辦公地址請點擊“交易文件”下載查看。 六、惠州市東江高級中學聯系人:盧先生電話:0752-2971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