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交易條件特別說明 一、項目情況 公開招租物業概況位于惠州市惠城區南壇東路10號地段,該寫字樓占地基建面積335.4㎡,總建筑面積2546.85㎡,鋼筋混凝土結構,共7層。公開招租物業位于該寫字樓第三層寫字樓,招租物業建筑面積為371.59㎡,屬我司國有資產,有房地產權證,權屬清晰。我司承諾若因該資產不合法、權屬不清、存在安全隱患等情況引起爭議損害第三人的權益,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我司承擔。競價方一旦參與競價,視為認可交易標的之現狀,并對自己的競價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二、項目交易條件和要求 1、競價方報名條件:競價方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冊、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備合法資格的其他組織。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2、競價保證金:50000元。全權委托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證金,競價保證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約保證金。 3、房屋月租金按競得單價計算,租賃期為5年,月租金按每滿三年遞增6%。 4、合同簽訂及合同履約保證金:本項目交易成功后,競得者須在5個工作日內憑《產權成交通知書》與出讓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為保證合同順利履行,競得者作為乙方須在簽訂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貳萬元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繳納保證金,本合同立即作廢。該保證金不計利息,在合同不再履行(包括且不僅限于合同期滿、終止、解除等情形),乙方無任何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應在乙方返還租賃標的并結清所有費用之日起_10_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的退還給乙方。 5、裝修及免租裝修期:乙方接收房屋時,如需進行裝修,需經甲方同意,甲方同意給以1個月的免租裝修期,但一切裝修費用由乙方負責,且不得損壞房屋內部結構,乙方對房屋的裝修等行為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租賃期滿后,房屋的固定設施、裝修、裝飾等不動產不得拆除,無償歸甲方所有,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6、租賃期間,一切經營相關規費,稅收、水電費(含管道維修、線損電損費)、衛生費等,均由乙方負責。 7、乙方在承租期間必須與甲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按國家安全生產相關規定進行生產經營,如自備合格有效的滅火器和安裝煙霧感應器,滅火器要掛在明顯處,并進行定期更換藥物等。若發現不符合安全生產規定,在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發出整改通知書后,乙方仍未采取措施完善者,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對該設施進行重購及維修,由乙方負擔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交易保證金約定 (一)全權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證金。 (二)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取消競得人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并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競得人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不符合競價資格條件的; 2.競得人逾期或拒絕辦理成交手續的; 3.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產權交易成交合同的; 4.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的; 5.競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競得的; 6.構成違約責任的其他行為。 四、競租方在報名參與競租時須繳納競租保證金。中標方項目中標后,應先等待3個工作日,該3個工作日為公示期(以網上成交日起計),若公示期內無質疑或投訴,則中標方應在公示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持相關證件到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成交手續,憑成交通知書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同時向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交一份租賃合同備案。 五、特別提醒 1、相關圖片請點擊“實物圖”查看。 2、合同范本、中標方現場辦理成交手續需要攜帶的資料、交易中心辦公地址等項目相關交易文件請點擊“交易文件”下載查看。 六、惠州市科成置業有限公司咨詢電話:鄭先生 135024353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