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橫江一路21號第七棟廠房物業公開招租條件說明 標的方位于惠州市橫江一路21號第七棟廠房,該廠房出租總面積為1977.69平方米(以實物現狀為準)。經第三方對物業租賃價格進行評估,并按現租賃價委托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交易平臺掛牌,以競價方式進行公開交易。現就招租條件說明如下: 一、競拍人條件說明 1.競拍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 2、競拍人為自然人的,自然人應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無違法犯罪和不良信用記錄;競拍人為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應無違法和不良信用記錄。 二、租賃年限及經營要求 1.該物業租賃年限為十年,具體時間以簽訂正式合同為準。 2.目前該物業為幼兒園辦學使用,幼兒園現大門出入口為現租戶另行向他人租賃臨街商鋪連通租賃標的,幼兒園現大門出入口非本租賃標的所包含物業。為避免該物業在租賃過程中對周邊住戶不產生影響,該物業僅作合法辦公、辦學用途,不得經營對環境有污染、油煙及噪音過大的行業。 三、交易保證金收退 1.全權委托交易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證金。 2.報名時須交納競拍保證金,人民幣貳拾伍萬元整(¥250,000.00元),保證金以到賬為準(不接受現金報名)。 四、租金、押金的繳納和遞增方式 1、物業招租秉承價高者得原則,最終按中標方在交易中心交易平臺摘牌價計價。標的方收取中標方1個月的租金作為押金,合同期滿后無息退回。租金按月繳交(租賃價格包含相關稅費),從中標方租用之日起,每月10日前向標的方繳付下月的租金,逾期繳交租金超過十五天的,除按應交租金總額每天罰1‰滯納金外,標的方有權提前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中標方所交押金不予退還。 2、租金遞增方式:在摘牌方同意租賃期間物業的維護及修繕等費用均由摘牌方全部承擔的前提下,租金第1至3年不變,第4至6年月租金遞增3%,第7至10年月租金遞增3%,否則租金遞增方式按租金第1至3年不變,第4至6年月租金遞增5%,第7至10年月租金遞增5%。 五、中標后發放成交通知書及相關要求 1、全權委托交易中心代為發放成交通知書。 2、中標方網上成交后,請中標候選人先等待3個工作日,3個工作日為公示日(以網上成交日起計),若3個公示日內無質疑或投訴,則公示日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前往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成交手續,然后與惠州市華僑商品供應總公司(下稱甲方)簽訂物業租賃合同(該合同由標的方提供),逾期未辦理成交手續或未簽訂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租賃物業經營權,報名時所繳納的競拍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3、中標方必須依法經營、確保安全,服從物業管理,按時繳納經營期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經營期間發生的相關責任事故由中標方負責。 4、中標方經營期間如對物業內、外部進行裝修或改造,必須書面上通知標的方,并取得同意方可實施,否則,甲方有權制止及提前終止合同。 5、其他事項由標的方與中標方協商,以簽訂正式合同為準。 六、特別提醒 1、相關圖片請點擊“實物圖”查看。 2、合同范本、中標方辦理成交手續需要攜帶的資料等項目相關交易文件請點擊“交易文件”下載查看。 七、惠州市華僑商品供應總公司咨詢電話:利先生 0752-21171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