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交易條件、要求等說明 一、經市教育局、市財政局批準,我校對橫江一路20號-1至20-14、49號-1至49號-10、南壇北路麻渣下13號共25間物業向社會公開招租。本次租賃的門店進行市場化公開招租,委托惠州市建誠房地產土地與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市場租金價格進行評估【惠市建誠評字[2023]第WWH2303032QT號】、【惠市建誠評字[2023]第WWH2303031QT號】,委托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以下原則公開招租。 二、 招租原則 (一) 招租信息公開原則。在規定的時限內,將招租信息在指定媒體公示。 (二) 報名資格和經營項目審查原則。競租人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備合法資格的其他組織(不接受聯合體報名)。交易成交后,成交方須按合同范本簽訂合同。 (三) 公平競價原則。在規定的報名競價時限內,公開競價,出價高者取得承租資格。 三、競標承租條件及要求 (一)競標人是個人的,必須是年滿18周歲中國公民,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遵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二)門店共25間,總面積為2817.1平方米(詳見項目公告,以實物為準),經營項目為:商鋪,合同期五年。 (三)競標人自行對門店進行實地現場考察評估,對競標地點門店有清楚的定位和經營策劃。 (四)該批商鋪租賃合同目前已全部到期,與學校簽訂合同日期即為租賃日期。 (五)中標方網上成交后,請中標方先等待3個工作日,3個工作日為公示日(以網上成交日起計),若3個公示日內無質疑或投訴,則公示日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前往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成交手續,然后向惠州第一中學繳交五年總租金的10%作為房屋租賃保證金(即押金)并簽訂租賃合同。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報名時交納的競標保證金不予退回。 (六)門店租賃期限5年,從中標人與惠州市第一中學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計算。每月15日前須繳交當月月租金。 (七)本次公開招租門店共25間,不設裝修免租期,合同期滿后退租時該裝修不得私自拆卸,不得索要任何裝修費用。 (八)中標的單位、個人必須與出租方(惠州市第一中學)簽訂租賃合同(另附合同書),應按簽訂合同約定的相關事項(條款)執行。 (九)承租人在承租期間不得轉租轉借轉讓,不得收取轉讓費等,不得拖欠房屋租金,否則中止合同,并承擔法律及相關責任。 (十)承租人應愛護和管理好承租的門店,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所經營項目應符合環保、衛生、安全生產等要求,不能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等。 (十一)單位須提供法人代碼證、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須提供本人戶口本或身份證原件查驗,繳交復印件各1份。 (十二)報名參加競標單位、個人須足額繳交門店的競標保證金;競價未成功的,所繳保證金在競價結束后退回;競價成功的,所繳保證金在雙方簽訂租賃合同后,向交易中心提交一份正式合同備案,并憑該合同申請退還競價保證金。 (十三)特別提醒 1、相關圖片請點擊“實物圖”查看。 2、合同范本、中標方辦理成交手續需要攜帶的資料等項目相關交易文件請點擊“交易文件”下載查看。 (十四)惠州市第一中學咨詢電話:潘先生 137250089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