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交易條件說明 一、交易標的內容:本物業資產(以下簡稱“物業”)掛牌招租,地址位于惠州市惠城區橋西街道更樓下58號院內首層,物業資產為惠州市水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物業,租賃物業總面積為50平方米,(本項目以實物現狀為準進行交易)。物業競拍租金底價為:0.09萬元/月。 二、標的用途:1.該房屋用途為辦公。不得經營黃、賭、毒、傳銷等違法、犯罪行業,不得用于經營危險品、有毒有害物資以及娛樂業等對小區及周邊居民生活秩序、環境產生噪音或造成影響的經營項目;2.承租方須依法經營;3.原則上不得轉租第三方經營,若確需轉租的,需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方可轉租。 三、租賃期限:租期為5年。 四、租賃條件:競租人在現場確認,競租人必須按現狀租賃。競租人可對租賃建筑現有除主體結構、附著硬裝修外的一切可移動設施設備、裝修物品進行改造或移動、清除。同時競租人需自行承擔該物業消防設施報裝手續及報裝所需費用,出租方負責協助競租人辦理。 五、競租人資格:競租人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備合法資格的其他組織(不接受聯合體)。 六、交易保證金收退:競租人在報名物業時須繳納: 0.2萬元競價保證金。競租人項目中標后,請中標方先等待3個工作日,3個工作日為公示日(以網上成交日起計),若3個公示日內無質疑或投訴,則公示結束日后10個工作日內持相關證件到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成交手續,憑成交通知書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同時向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交一份正式合同備案;中標人逾期未簽訂租賃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承租權,保證金不予以退回,未競得的無息全額退還。 七、租金及支付:在成交價為準訂租賃合同。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礎上增加5%,詳見租賃合同范本。 八、競租人需認真閱讀出租方提供的《租賃合同》版本,競租人競得租賃物業后必須嚴格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簽訂合同,不得反悔,否則取消競得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 九、意向競租人可與出租方聯系到租賃物業處察看并了解標的現狀,聯系人:盧先生:0752-22005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