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條件說明 第一條:掛牌出租物業情況: 1.位于惠州市惠城區麥岸路12號2號營業用房商鋪,面積37.37平方米,本標的現狀為空置;商鋪內有通電、未通水、無設備。掛牌底價為3080元/月。僅限商用,可用于非餐飲行業以外的門店用途。 2.位于惠州市惠城區麥岸路12號3樓302房,一廳一房一衛一廚房,住宅面積60.77平方米,本標的現狀為空置,內有通電、通水,設備見實際交接清單。掛牌底價為972元/月,302房僅用于住宅使用。 第二條:所出租物業以現狀競價招租,競標方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事業單位,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和相應資金保障,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第三條:所出租物業租賃期限為:2號營業用房商鋪和3樓302房合同期限為5年,無裝修減免租金。 第四條:為避免出現惡性競價,競價前需按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規定繳納競價保證金。 第五條: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五日內承租方應繳納月租金的兩倍數額款作為押金。 第六條:本批物業此次公開招租,競標價格不設上限,價高者得。 第七條:競得方在租用期內,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轉租。 第八條:競標方請認真查看合同范本,競得方需按照合同范本簽約,如不按合同范本簽約視為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中標方網上成交后,請中標方先等待3個工作日,3個工作日為公示日(以網上成交日起計),若3個公示日內無質疑或投訴,則公示日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前往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成交手續,然后前往我局簽訂租賃合同。逾期未辦理成交手續或未簽訂租賃合同的視為自動棄標,報名時交納的競標保證金不予退回。 第十條:特別提醒 1、相關圖片請點擊“實物圖”查看。 2、合同范本、中標方辦理成交手續需要攜帶的資料等項目相關交易文件請點擊“交易文件”下載查看。 第十一條: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廣東局六五七工程籌建處咨詢電話:潘先生 132326964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