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交易條件說明 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我單位委托貴中心出租惠州市惠城區江北惠州體育館C館二樓東面場地。具體出租條件如下: 一、交易標的內容:本物業資產地址位于惠州市惠城區江北云山西路體育公園內。惠州體育館C館二樓西面場地約300㎡(原合同于2024年8月31日屆滿)。本項目以實物現狀為準進行交易。 二、標的用途:不得經營KTV、桑拿、餐飲、維修、危險品、有毒有害物資以及娛樂場所等行業;經營中須保證不對周邊居民和單位正常生活工作產生不良影響;承租方須依法經營;不可以合作、承包、聯營等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轉租物業。標的僅限于文化體育培訓場地。 三、租賃期限:租期為5年,裝修免租期1個月,免租期內承租方無需繳交該場地租金,但是應當足額承擔物業管理費以及水、電、燃氣、電視等其他相關費用。免租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長。 四、租賃條件:競租人在現場勘察確認,競租人必須按現狀租賃,不得進行二次裝修。 五、競租人資格:競租人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備合法資格的其他組織(不接受聯合體)。 六、交易保證金收退:競租人在報名時須按附件內容就標的繳納競價保證金。競租人項目中標后,請競得候選人先等待3個工作日,3個工作日為公示期(以網上成交日起計),若公示期內無質疑或投訴,則公示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持相關證件到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成交手續,成交手續辦理后憑成交通知書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同時向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交一份正式合同備案。競得候選人逾期未辦理成交手續或未簽訂租賃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競得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以退回。未競得人的競價保證金在限時競價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路原額退回;競得人的競價保證金自向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交成交合同原件起5個工作日內原路原額退回。 七、租金及支付:以成交價為準訂租賃合同。租金按月或季(年)度交納(詳見租賃合同范本)。月租金第3年起每年租金(含稅)以原租金為基數上調5%。 八、競租人需認真閱讀出租方提供的《租賃合同》版本,競租人競得租賃物業后必須嚴格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簽訂合同,不得反悔,否則取消競得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 九、特別提醒 1、相關圖片請點擊“實物圖”查看。 2、合同范本、中標方辦理成交手續需要攜帶的資料等項目相關交易文件請點擊“交易文件”下載查看。 十、意向競租人可與出租方聯系到租賃物業處察看并了解標的現狀,聯系人:潘先生 電話:0752-2780383、138096618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