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國有平安林場2024年林木資源網上掛牌競價交易方案 按惠州市林業局《關于依法依規進行國有林地林木流轉的通知》(惠市林辦[2013]21號)的文件精神,依據《廣東省林業局關于林地林木流轉管理的實施辦法》(2010年)、《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暫行辦法》(2012年)以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要求,國有林地、林木的流轉應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為此,我場積極做好2024年度伐區林木資源的調查工作,并按規定選取專業評估公司及評估師進行現場評估,確定伐區林木資產價值,為國有林木資產進入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交易提供合法依據。我場林木資源流轉的具體方案如下: 一、擬交易林木資源情況 我場2024年度擬交易的林木資源位于利秋坑工區II林班00900小班,總面積約47.4105畝。林種屬速生豐產用材林和短輪伐期工業原料用材林,采伐樹種為桉樹和南洋楹,林齡都為11年,林地權屬為國有,林木權屬為聯營。經調查評估,伐區采伐總面積約為47.4105畝,活立木總蓄積量約為284.8m3,木材產量約為215.2m3,剩余物約為48.8噸。林木資源評估總價6.96為萬元(詳見:評估報告)。按聯營造林合同有關林木采伐收益按比例分配的約定,本次交易的林木資源是屬林場所有的40%桉樹活立木,交易的總底價為2.784萬元。競標者一經成功中標即可成為本次各標的的林木采伐、銷售權的股東,參與本次標的林木采伐的經營管理和收益分配,并與聯營方共同承擔應有的責任和風險。公示期間,有意競標者需預約前往現場踏查,了解項目轉讓標的詳細情況(因林木生產的特殊性,有意競標者必須與聯營方現場商定并協議好采伐經營相關事項,我場只提供協助)。所有交易林木資源以實物現狀為準進行交易。 二、交易規則 1、競買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交易標的:利秋坑工區II林班00900小班,總面積約47.4105畝林地上的40%桉樹活立木。交易底價為2.784萬元。 3、參與競標者必須事先將投標保證金0.6萬元(約按底價20%計)存入交易中心專門管理賬戶,辦理好進場參與競標相關手續。 4、林木采伐時間:轉讓的林木資源應在完成采伐審批手續后至采伐許可證有效期前砍伐完畢,逾期未砍伐的林木由林場無償收回,林場不再對中標方作任何補償。中標方在全部林木采伐完畢后將木材運離林地,同時將該林地無條件交回轉讓方,中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轉讓方在林地的生產經營活動。 5、中標簽訂合同生效后,林木歸中標方所有,并自行看管,在采伐期限內林木如有損失與轉讓方無關。 6、中標方必須遵照林木采伐的有關規定,按照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的范圍采伐,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競標中標人要按規定加強林木采伐管理,杜絕批少砍多、越界砍伐等現象發生;同時要加強安全生產及護林防火工作。木材調運必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木材檢疫,辦理相關費用由中標方負責。 7、中標方在處置林木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中標方獨自承擔,具體包括砍伐和運輸、聘請工人費用等。 8、中標方應確保安全生產,作業時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標方獨自承擔,與林場無關。 9、簽訂合同時,轉讓方暫時性收取森林防火保證金2萬元,采伐完畢后,如未發生事故,保證金退回給中標方。 10、伐區內未經批準禁止新開集材公路,只允許按林場規劃開設臨時集材道,費用由買方負責,轉讓方給予協助。 三、伐區四至范圍:見伐區基本示意圖 四、合同轉讓條款,詳見平安林場林木轉讓合同,買方必須在中標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交清中標款,并按合同版本簽訂合同。 五、項目網上成交后,請成交候選人先等待3個工作日,3個工作日為公示日(以網上成交日起計),若3個公示日內無質疑或投訴,則公示結束日后的5個工作日內先自行匯款成交款到指定的收款賬戶(競得人已繳納的競價保證金自動轉化為交易價款),匯款完成后持相關證件到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辦理成交手續后前往林場按合同版本簽訂合同。 六、相關圖片請點擊“實物圖”查看。合同范本、產權成交款收款賬號、中標方現場辦理成交手續需要攜帶的資料、交易中心辦公地址等請點擊“交易文件”下載查看。 七、惠州市國有平安林場聯系人:李先生 13751599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