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標的內容 本次交易標的為惠州市第一婦幼保健院培訓樓及餐廳、停車棚拆除后的鋼筋、廢料等可回收廢舊鋼、鐵,預計50噸,本項目以標的物單價進行競價,交易底價為:1962元/噸。項目以實物現狀為準進行交易,具體重量以實際過磅重量為準。(備注:本項目以當前實物現狀為準進行交易,請競買人自行調查核實。意向受讓方一旦參與競價,即視為認可交易標的之現狀,并對自己的競價行為承擔法律責任。)標的物暫存點為惠州市第一婦幼保健院南門廣場,合同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完成裝車、過磅、運輸。標的物的裝車、過磅費用、運輸費用及稅費均由競得人負責。 二、項目交易條件和要求 1.競價人需滿足以下條件: (1)競價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 (2)競價人為自然人的,自然人應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無違法犯罪和不良信用記錄;競價人為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應無違法和不良信用記錄。 2.競價保證金:壹萬人民幣整(¥10000元)。 3.轉讓標的質量:以現場實際質量為準。 三、交易方式 1.采取網上競價方式。標的從起點價格開始向上競價,每次增幅的幅度為伍拾元遞增,以報價最高且該報價不低于起始價者為最終競得人。 2.競價人的報價都是法律意義上的承諾,對于競價人本身具有約束力,競價人一經報價,不得反悔,否則須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者所交納的交易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 3.交易保證金約定: (1)全權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代繳交易保證金。 (2)成交候選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取消成交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并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成交候選人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①不符合競價資格條件的; ②逾期或拒絕辦理成交手續的; ③逾期或拒絕簽訂產權交易成交合同的; ④不按交易條件規定提供有關紙質文件材料,或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隱瞞重要事實的; ⑤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的; ⑥以其他非法手段競得的; ⑦構成違約責任的其他行為。 四、特別說明(請認真閱讀) 1.交易標的以實物現狀為準進行交易。我院對交易標的所作的說明和提供的視頻資料、圖片等,僅供競價人參考,不構成對交易標的的任何擔保,請競價人在參加競買前必須仔細審查交易標的,調查核實是否存在瑕疵,認真研究查看交易標的的實際情況,并請親臨展示現場,實地看樣,競價人參與競價即視為其對交易標的現狀已經確認,應承擔參與競價產生的一切責任。 2.競價人不得阻撓其他競買人競拍,不得操縱、壟斷競拍價格,嚴禁競價人惡意串標,上述行為一經發現,將取消其競價資格,并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3.我院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及交易標的所在地省市相關規定中止或撤回交易。 4.競價成交后簽署的合同為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示的《項目成交合同》,請競價人在參與競價前務必仔細閱讀《項目成交合同》中的全部條款,明白全部合同條款的含義,清楚其中的法律風險,一旦參與競價,視為對合同范本全部條款內容的確認。 5.項目限時競價結束后,請競得候選人先等待3個工作日,3個工作日為公示期(以網上成交日后的下一個工作日起計),若3個公示日無質疑或投訴,則公示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先自行匯款成交款到指定的收款賬戶,匯款完成后持相關證件到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成交手續。競得候選人逾期未辦理成交手續或未簽訂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競得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以退回。質疑或投訴事項約定。競買人對競價結果提起質疑或投訴的,應當在成交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 質疑或投訴提起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必須是競買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 (2)在質疑或投訴有效期限內提起質疑或投訴; (3)質疑或投訴必須向委托方提出,質疑或投訴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現場遞交。質疑或投訴函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質疑或投訴提起人必須簽署送達日期、姓名、聯系方式等信息。 (4)未按規定提起的質疑或投訴將不予受理。 6.未競得人的競價保證金在限時競價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路原額退回;競得人的競價保證金自向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交成交合同原件起5個工作日內原路原額退回。 7.殘值運輸費用、過磅費用及稅費均由競得人負責。 五、合同范本、產權成交款收款賬號、競得人現場辦理成交手續需要攜帶的資料、交易中心辦公地址等項目相關交易文件請點擊“交易文件”下載查看。 六、聲明 1.上述要求及其他未盡事項、以雙方簽訂的《項目成交合同》(范本)及其他書面文件(如有)為準。 2.意向競買人可與賣方聯系到標的處察看并了解標的現狀。 3.委托人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惠州市第一婦幼保健院 聯系人:吳先生 聯系電話:0752-7806602 通訊地址:惠州市惠城區演達四路5號惠州市第一婦幼保健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