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條件說明 一、交易標的內容 本次交易標的為是報廢處置機器設備和一批報廢資產,評估值52,461.00元,降價后轉讓底價4.7215萬元。具體信息詳見附件(備注:本項目以當前實物現狀為準進行交易,請競買人自行調查核實。意向受讓方一旦參與競價,即視為認可交易標的之現狀,并對自己的競價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二、項目交易條件和要求 (一)競價人需滿足以下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不得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執行人和“信用中國”網站列入的失信行為人以及“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列入的經營異常或違法失信企業。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且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自然人。 (二)競價保證金:叁仟元人民幣(¥3,000.00元)。競得人的競價保證金可轉為成交價款,如競得人逾期或不按規定支付交易價款,委托方有權單方面取消其競得資格,競得人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未競得人的競價保證金由交易中心在網上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退還。 (三)轉讓標的質量:以現場實際質量為準。 三、交易方式 (一)采取網上競價方式。標的從起點價格開始向上競價,每次增幅的幅度為伍佰元遞增,以報價最高且該報價不低于起始價者為最終競得人。 (二)競買人的報價都是法律意義上的承諾,對于競買人本身具有約束力,競買人一經報價,不得反悔,否則須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者所交納的交易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交易保證金約定: 1.全權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證金。 2.成交候選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取消成交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并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成交候選人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1)不符合競價資格條件的;(2)逾期或拒絕辦理成交手續的;(3)逾期或拒絕簽訂產權交易成交合同的;(4)不按交易條件規定提供有關紙質文件材料,或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隱瞞重要事實的;(5)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的;(6)以其他非法手段競得的;(7)構成違約責任的其他行為。 四、特別說明(請認真閱讀) 1、交易標的以實物現狀為準進行交易。我司對交易標的所作的說明和提供的視頻資料、圖片等,僅供競買人參考,不構成對交易標的的任何擔保,請競買人在參加競買前必須仔細審查交易標的,調查核實是否存在瑕疵,認真研究查看交易標的的實際情況,并請親臨展示現場,實地看樣,競買人參與競買即視為其對交易標的現狀已經確認,應承擔參與競買產生的一切責任。 2、競買人不得阻撓其他競買人競拍,不得操縱、壟斷競拍價格,嚴禁競買人惡意串標,上述行為一經發現,將取消其競買資格,并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3、我司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及交易標的所在地省市相關規定中止或撤回交易。 4、競價成交后簽署的合同為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示的《項目成交合同》,請競買人在參與競價前務必仔細閱讀《項目成交合同》中的全部條款,明白全部合同條款的含義,清楚其中的法律風險,一旦參與競價,視為對合同范本全部條款內容的確認。 5、項目網上成交后,請競得候選人先等待3日(此3日為網上掛牌競價結果公示期,以網上成交日次日起計),若公示期內無質疑或投訴,則公示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請中標方先自行匯款成交款到指定的收款賬戶(競得人已繳納的競價保證金自動轉化為交易價款),匯款完成后攜帶證件前往交易交易中心辦理成交手續。然后憑成交通知書及相關證明于5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項目成交合同》。競得候選人逾期未辦理成交手續或未簽訂交易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競得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以退回。未成交人交納的競價保證金,在網上限時競價結束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原路原額退回。成交人交納的競價保證金,需退回的,自向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運行服務機構提交成交合同原件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原路原額退回。 五、轉讓合同、產權成交款收款賬戶、中標方辦理成交手續需要的證件等請點擊“交易文件”查看。 六、聲明 上述要求及其他未盡事項、以雙方簽訂的《項目成交合同》(范本)及其他書面文件(如有)為準。 意向競買人可與賣方聯系到標的處察看并了解標的現狀,聯系人:許小姐、13532143221、0752-20518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