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奧林匹克體育場西門停車場充電樁用地出租項目交易條件說明 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我單位委托貴中心出租的惠州奧林匹克體育場西門停車場充電樁用地(以下簡稱物業)。具體出租條件如下: 一、標的 惠州奧林匹克體育場西門停車場充電樁用地,面積2800平方米。 二、標的用途 (一)物業僅限于新能源出租車充電樁經營,不得開展新能源出租車充電樁經營以外的任何活動; (二)經營中須保證不對周邊居民和單位正常生活工作產生不良影響; (三)承租方須依法經營; (四)不可以合作、承包、聯營等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轉租物業。 二、租賃期限 租期為5年,另給予設備安裝免租期2個月(詳見租賃合同范本),免租期含在5年租賃期內,免租期內承租方無需繳交該物業租金,承租方如需使用我單位的水、電和燃氣,需足額承擔水、電、燃氣等其他相關費用(詳見租賃合同范本)。免租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長。 三、租賃條件 1、競租人需自行前往現場勘察,競租人必須按現狀租賃(物業不含原承租方充電樁設備、休息室可移動設備、雨棚和配電房相關設備)。 2、承租方如果需要原承租方充電樁設備、休息室可移動設備、雨棚和配電房等相關設備,承租方和原承租方自行協商相關費用。如競得人與原承租方協商不成,出租方限原 租方15天內拆除、并運走相關設備,租賃日期自清場后交付之日起計。 3、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惠城區中心區新能源出租車充電樁布點規劃>的批復》惠府函(2015)58號,奧體中心停車場設置50個出租車充電樁位。承租方如需增加充電樁位,報建手續均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4、承租方如需對該物業進行改造、設計和施工,報建手續均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5、承租方需了解出租物業的現狀后參與競租,承租方一旦參與競價,即視為認可交易標的之現狀,并對承租方的競價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6、競租人與我單位簽訂的其他物業租賃合同,因提前終止租賃合同一年內,不得參與以上物業競租。 四、競租人資格 1、競租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本次招商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2、競租人需注冊成立公司,并取得營業執照,明確經營范圍包含充電樁運營相關業務; 五、具體費用及支付時間: (一)競租人在報名時需繳納競價保證金(詳見附件),中標后,提交1份合同原件向交易中心申請退回。未中標的,予以無息全額退還。 (二)簽訂合同時,中標方須另外向委托方交納與競價保證金金額相同的租賃履約保證金。 (三)租金按月支付,承租方必須在每月28日前向惠州市體育場館管理服務中心支付下月租金(詳見租賃合同); (四)承租方需承擔該物業租用期間由承租方產生的所有費用; (五)競租人需認真閱讀委托方提供的物業租賃合同版本,競租人競得租賃物業后必須嚴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簽訂合同,不得反悔,否則取消競得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質疑或投訴事項約定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發的質疑、投訴,由委托人惠州市體育場館管理服務中心或委托人主管部門負責處理。競買人對競價結果提起質疑或投訴的,應當在成交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質疑或投訴提起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必須是競買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2、在質疑或投訴有效期限內提起質疑或投訴;3、質疑或投訴必須向委托方惠州市體育場館管理服務中心提出,質疑或投訴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現場遞交。質疑或投訴函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質疑或投訴提起人必須簽署送達日期、姓名、聯系方式等信息。4、未按規定提起的質疑或投訴將不予受理。 七、項目網上成交后,請競得候選人先等待3日(此3日為網上掛牌競價結果公示期,以網上成交日次日起計),若公示期內無質疑或投訴,則公示期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持相關證件到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辦理成交手續。競得候選人逾期未辦理成交手續或未簽訂交易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競得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以退回。 八、交易合同、辦理成交手續需要攜帶的證件等請點擊“交易文件”查看。 九、意向競租人可與出租方聯系察看并了解標的現狀;通訊地址:惠州市惠城區惠州奧林匹克體育場21區;聯系人:梁先生 13669559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