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我中心委托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出租憑瀾軒商鋪二服務點(第一層)、憑瀾軒商鋪三-1服務和故鄉園二期2號服務點。 一、具體出租條件如下 (一)交易標內容: 1.服務點面積(以實際交付為準)。 (1)憑瀾軒商鋪二服務點(第一層),地上一層,實用面積136.89㎡; (2)憑瀾軒商鋪三-1服務點,地上一層,實用面積130.07㎡; (3)故鄉園二期2號服務點,地上一層,實用面積262.73㎡; 2.經營內容: (1)憑瀾軒商鋪二服務點(第一層):經營文化藝術教育、培訓、研學、學習交流、策劃、傳播;影視攝影、制作、信息與傳媒推廣,文化、文創產品和工藝美術品銷售、用作展覽活動、書屋等; (2)憑瀾軒商鋪三-1服務點:銷售(不包含出租)運動服飾(含衣服、帽子、鞋子、戶外裝備且不包含自行車等騎行工具)、攀巖運動等,嚴禁用作與自行車租賃相關或者變相租賃自行車的一切業務; (3)故鄉園二期2號服務點:經營文化藝術教育、培訓、研學、學習交流、策劃、傳播;影視攝影、制作、信息與傳媒推廣,銷售文創產品和工藝美術品、展覽活動、書屋、茶室等,嚴禁明火和用作餐飲服務。 3.本項目以實物現狀為準進行交易,競標人可自行前往查看,未查看的競標人視為對本標的的實物現狀的確認;標的物按現狀出租,競標人一旦參與競價,即視為認可交易標的之現狀,并對自己的競價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二)交易底價: 1.憑瀾軒商鋪二服務點(第一層),0.008萬元/㎡/月,即每月租金1.0951萬元。每月另付0.08萬元垃圾清運費。 2.憑瀾軒商鋪三-1服務點,0.008萬元/㎡/月,即每月租金1.0406萬元。每月另付0.08萬元垃圾清運費。 3.故鄉園二期2號服務點,0.006萬元/㎡/月,即每月租金1.5764萬元。每月另付0.08萬元垃圾清運費。 (注:垃圾清運費:50m2以內300元/月,50m2至100m2 :500元/月,100m2至200m2及以上:800元/月) (三)服務點經營禁止事項: 1.未經允許禁止超經營范圍項目經營。 2.經營場所必須對外開放經營,不得作私人會所。 3.僅限室內經營,公共場所(含門前走廊)嚴禁擺賣占用,涉及文化教育培訓,表演活動經審批可以使用。 4.禁止在服務點及周邊租售運動設備(包括騎行單車、滑板車、兒童扭扭車等)。 5.禁止經營對景區環境有污染的項目。 6.服務點禁止使用明火蒸煮食品。 7.食品加工產生的油污,禁止在景區內排放。 8.禁止經營售賣燒烤。 (四)中標經營期三年,經營履約保證金按中標經營期總金額的10%收取,租金單價每年度遞增5%,無裝修免租期,經營權嚴禁轉讓、轉租或與其他公司合作,一旦發現即視為違約,即終止合同。經營期結束景區收回重新招租。 (五)經營期相關要求: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后,必須經營滿6個月。 1.承租人經營未滿6個月提出撤租申請的,視為違約。按照租賃合同違約條款規定,即終止合同,并沒收承租人全部履約保證金。 2.承租人經營滿6個月且不足12個月提出撤租申請的,視為違約。按照租賃合同違約條款規定,即終止合同,并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6個月租金為違約金。 3.承租人經營滿12個月且不足24個月提出撤租申請的視為違約。按照租賃合同違約條款規定,即終止合同,并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3個月租金為違約金。 4.承租人經營滿24個月且不足36個月提出撤租申請的視為違約。按照租賃合同違約條款規定,即終止合同,并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1個月租金為違約金。 5.承租人經營超過36個月的提出撤租申請的,按照租賃合同違約條款規定,即終止合同,不再扣違約金。 6.承租人在經營期間若需撤租,必須提前30天向景區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7.承租人在經營期間若欠繳租金3個月即視為違約,按照租賃合同違約條款規定,即終止合同,并沒收承租人全部履約保證金。 (六)門前衛生五包。 ①包衛生清潔:無垃圾、無雜物、無塵土、無污水、無油污。乙方需自覺維護景區內環境衛生、維護門前地面清潔,及時清除地面污物雜物; ②包門面整潔:門窗、墻面干凈整潔、無亂貼亂畫、亂搭亂建。乙方禁止在門窗玻璃上和櫥窗、墻面張貼廣告; ③包綠化完好:看護好綠化苗木、及時清除垃圾、雜物。不向綠化帶內亂扔亂倒廢物; ④包無店外經營:嚴禁店外擺放商品、其他物品及經營設施; ⑤包停車秩序:門前不允許停放車輛。 (七)乙方經營必須了解物業現狀和管線布置情況,不準超負荷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不準隨意增加用電設備數量超負荷用電。 二、競標人資格 已在中國境內注冊,在法律上、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的獨立法人,且具備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營業執照,企業營業執照含有景點允許經營范圍。 (一)競標人代表必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并提供公司近三個月社保明細。 (二)競標人公司必須要求在國內有合法的注冊和無債務糾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且與招標人不存在任何經濟糾紛。如果曾與招標人的租賃合同中存在違約行為的,不得參與競標。 (三)不符合條件參加競租的,競標人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保證金不予退還。 (四)競標人在參加競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且須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信用記錄及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競標人須出具無重大違法記錄、沒有不良信用記錄的聲明函并提供其征信記錄的書面證明材料。 三、競標人須知 (一)競標人必須遵守景區的各項管理規定,保護景區環境,競標人在參加競標前必須要對所要競標的經營場所現狀進行全面的了解。如現場勘查:供水、供電、通信光纖布設和經營范圍、景區管理要求等,有異議或疑問者應在參加競標前了解清楚,一經參與競標,視為無疑問。 (二)競標人在參加競標前,必須認真閱讀《紅花湖景區服務點招租合同(樣稿)》。一經中標成功,視為中標者對《紅花湖景區服務點招租合同(樣稿)》無異議。 (三)服務點競價保證金按標的經營周期總金額的20%收?。簯{瀾軒商鋪二服務點(第一層)競價保證金人民幣7.88萬元;憑瀾軒商鋪三-1服務點競價保證金人民幣7.49萬元;故鄉園二期2號服務點競價保證金人民幣11.35萬元。 (四)項目網上成交后,請中標方先等待3日(此3日為網上掛牌競價結果公示期,以網上成交日次日起計),若公示期內無質疑或投訴,則公示期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中標方先前往紅花湖景區管理中心提交資格審核材料進行競標人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帶齊相關證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成交手續并與管理中心簽訂經營協議。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辦理成交手續或未簽訂合同的視為自動棄標,取消中標資格并沒收競價保證金。 (五)本次招租,標的物不享受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明確2022年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減免租金工作事宜的函》(惠財資函〔2022〕14號)的有關要求。 (六)本次招租,景區在職人員、欠費、中標棄標者等失信人員、與景區簽訂經營租賃合同未到期欠費被景區終止合同者以及在銀行征信記錄不良者不得參與競標。如經發現虛假響應參與者,取消其競標資格;不符合條件者且惡意競標的取消競標資格并沒收競標保證金上繳國庫,并對競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本說明中列明的事項,由紅花湖景區管理中心事后審核。如中標人審核不合格則中標結果無效,服務點經營權重新掛牌交易。 (八)標的照片請點擊“實物圖”查看。租賃合同、中標方辦理成交手續需要的證件等其它相關文件請點擊“交易文件”查看。 (九)紅花湖景區管理中心咨詢電話:0752-78277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