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級人才房交易條件說明 一、交易標的內容 本次交易標的為惠州市惠城區江北堤下路1號惠安樓2層02號房等87宗不動產,采用每一宗資產單獨掛牌出售的形式掛牌交易,具體信息詳見附表《惠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24年度87宗人才房處置基本信息情況匯總表》。 備注:上述匯總表中信息獲取時間為2024年10月14日,本項目以當前實物現狀為準進行交易,請競買人自行調查核實。意向受讓方一旦參與競價,即視為認可交易標的之現狀,并對自己的競價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二、有權交易情況 本次交易標的權屬人為惠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三、競買人條件(請認真閱讀) 特別提醒:競買人需符合以下三種條件之一即可獲得競買資格,不符合競買資格條件參與競買的,競得結果無效,且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 (1)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的惠州市高層次人才,包含特級人才、A類人才、B類人才和C類人才。 (2)符合高層次人才認定條件,但尚未進行人才認定的惠州市高層次人才。 (3)惠州市工作一年以上(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2個月)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型人才或高級工及以上技能型人才。 競拍后,成交候選人按類別提供相應材料:1、符合第(1)條件的成交候選人無需提供材料;2、符合第(2)條件的成交候選人,需到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綠色通道辦理相應的資格認定手續;3、符合第(3)條件的成交候選人,需遞交個人學信網學歷驗證報告或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個人承諾函及要求的其他資料。以上資格具體由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采取事后審核方式進行審核,所有成交候選人應在競價結果公示期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主動向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遞交個人相關材料,取得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成交資格確認函后,方可到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成交手續;逾期不辦理資格審查手續(視為自動棄標)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取消成交資格,且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 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聯系人:謝文燕、聯系電話: 2245255 、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文華二路84號市民服務中心12號樓413(正常工作日:8:30 - 12:00,14:00 - 17:30)。 四、掛牌期限 本次競拍首次掛牌公告期限統一為20個工作日;首次掛牌未成交的,再自動延長掛牌1個周期(5個工作日)。 五、掛牌底價 第三方機構出具資產評估價的8折為掛牌底價。具體詳見《惠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24年度87宗人才房處置基本信息情況匯總表》。 六、競價保證金 競買人需按交易標的掛牌價格的5%繳納競價保證金,具體詳見《惠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24年度87宗人才房處置基本信息情況匯總表》。若無違規競價行為,競價成交的,競價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競價失敗的,競價保證金于交易標的交易成交后3個工作日內原額原路返還。 七、競價成交后的付款方式 競價成交后,買受人須按本說明第八大項第8小點規定的期限到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成交手續,繳清成交款。有個人融資需求的買受人可直接聯系廣發銀行惠州分行(聯系人及電話:洪木群13553449096、邱燕飛18003048038)、工商銀行惠州分行(聯系人及電話:阮翡13927336755、吳長青13829911000)等金融機構。 八、特別說明 1、本次所拍交易標的限售限期為3-5年(從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入庫之日起算),其中:特級人才和A類人才鎖定期限為3年;B類和C類人才鎖定期限為4年;我市工作一年以上(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2月)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型人才或高級工及以上技能型人才鎖定期限為5年。限售期內所購房產須競買人自用,不得對外出租出售。 2、交易標的以實物現狀為準進行交易。交易標的建筑面積、性質、用途、是否拖欠地價及土地使用費等,以相關主管部門最后核實為準。交易標的登記建筑面積與實際面積不符的,以實際面積為準?;葜菔袡C關事務管理局對交易標的所作的說明和提供的視頻資料、圖片等,僅供競買人參考;競買人在參加競買前,必須仔細審查交易標的,調查核實是否存在瑕疵,認真研究查看交易標的的實際情況,并請親臨現場,實地看樣。凡參與競買的,即視為對交易標的現狀的確認,責任自負。 3、競買人不得阻撓其他競買人競拍,不得操縱、壟斷競拍價格,嚴禁競買人惡意串標,上述行為一經發現,將取消其競買資格,并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4、惠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根據法律規定有權中止或撤回交易。 5、根據稅收法定原則,出讓方和受讓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各自承擔土地增值稅等相關稅費,土地出讓金由出讓方承擔。 6、競價成交后簽署的合同為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示的《項目成交合同》(范本),請競買人在參與競價前務必仔細閱讀《項目成交合同》中的全部條款,明白全部合同條款的含義,清楚其中的法律風險,一旦參與競價,視為對合同范本全部條款內容的確認。 7、交易標的所涉及的水、電、煤氣、管理費等費用,屬辦理房屋實物移交手續前產生的,由惠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自房屋實物移交給買受人之日起,上述相關費用均由買受人承擔及負責。 8、項目中標后,請競得候選人先等待3個工作日,3個工作日為公示日(以網上成交日起計),若3個公示日內無質疑或投訴,則公示期滿后的一個月內先自行匯款成交款到指定的收款賬戶,然后攜帶證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成交手續;自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成交方必須持成交通知書與轉讓方簽訂《項目成交合同》;持《項目成交合同》到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產權交易鑒證書》。逾期未辦理成交手續或未簽訂《項目成交合同》的視為自動棄標,競價保證金不予退回;凡提供虛假人才資格及學歷證明,一經查實取消競買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退回。競得人自出具《產權交易鑒證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理過戶手續,逾期不辦理的,買受人應支付由此產生的費用,并承擔交易標的自買受人應當辦理過戶手續之日起可能發生的損毀、滅失等后果。 9、交易標的能否成功辦理過戶手續及辦理過戶手續的時間請競買人在競買前自行到相關職能部門咨詢確認,因出讓方未披露存在產權問題、交易標的現狀及存在瑕疵、被占用等原因,在6個月內不能完成權屬變更手續的,全額退還競價中標款。 九、聲明 競買人在參與競價前務必再次仔細閱讀本說明,保證清楚理解本說明全部內容的正確含義,知曉其中的法律風險。一旦實際參與競價,即視為競買人對本說明全部內容進行了正確解讀及確認。中共惠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惠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對本說明享有最終解釋權。 十、相關圖片點擊“實物圖”查看。成交合同、87宗人才房處置基本信息情況匯總表、成交款收款賬號、辦理成交手續需要攜帶的證件等請點擊“交易文件”查看。 十一、如需查看標的物請致電委托方(惠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委托方聯系人:楊宋輝,電話:0752-2808362 (正常工作日接聽:8:30-12:00,14: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