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條件說明 一、租賃標的相關內容 (一)租賃標的所在建筑物:惠州市鵝嶺西路53號路橋大廈第5層、第8層辦公樓,出租面積每層為550m2,以每樓層為單位公開招租(分2個標的)。本項目以實物現狀為準進行交易。 (二)租賃標的內容:以月租金評估價為底價公開競價招租,月租金競價加價幅度為50元。 序號 | 標的名稱 | 出租用途 | 出租建筑面積(㎡) | 租賃期(年) | 免租期(月) | 月租金評估底價(元) | 月租金遞增方式 | 1 | 惠州市鵝嶺西路53號路橋大廈第5層 | 辦公 | 550㎡ | 6 | 3 | 8,250 | 每兩年在上一年基礎上遞增3% | 2 | 惠州市鵝嶺西路53號路橋大廈第8層 | 辦公 | 550㎡ | 6 | 3 | 8,250 | 每兩年在上一年基礎上遞增3% |
二、租賃標的經營禁止事項: 1.承租方對租賃標的只有使用權,承租方不得在租賃期內對租賃標的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2.未經出租方允許及有關規定辦理相關審批手續開展的危險作業活動; 3.未經許可涉及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等相關業務; 4.承租方不得擅自更改租賃商鋪的建筑結構,不得非法經營。 三、與租賃相關的其他事項及費用支付 (一)惠州市鵝嶺西路53號路橋大廈(含第5層、第8層)房屋用途為辦公,因歷史原因,未辦理產權登記無產權證書。 (二)租金支付期限:租賃期限為6年(即72個月),含免租期3個月。月租金每兩年在上一年基礎上遞增3%。租金按月支付,承租方須在每月15號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當月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詳見《物業租賃合同》第五條)。月租金只涉及辦公樓租賃租金費用,不包括乙方須支付的物業管理費及使用該租賃物業而產生的其他所有費用,其中物業管理費則根據租賃標的面積計算,管理費¥ 1500元/月(含電梯費 ¥ 500+管理費 ¥ 1,000),租賃用水、用電計費標準與相應供水供電部門為準,出租方提供繳費通知或收費憑據,乙方按要求繳交,衛生費由乙方自付。 (三) 合同履約保證金: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后5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3個月租金作為履約保證金。甲方在收到履約保證金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四)乙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并非乙方預付的租金或其他費用,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保證,租賃期限屆滿或因甲方原因而提前終止或解除后30日內(不包括因乙方違約而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情形)且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下全額無息退回給乙方(乙方須提供保證金收款憑證原件辦理); 若乙方有欠繳租金費用的扣除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金以及所欠租金等應付費用后,將保證金剩余部分無息退還給乙方(乙方須提供保證金收款憑證原件辦理): (1)乙方未對租賃房屋造成損壞或已經將損壞的房屋修復; (2)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將租賃房屋(包括附屬設施)干凈整潔的交還給甲方; (五) 租賃期間,承租方需承擔其租賃標的由承租方產生的所有費用。 四、項目交易條件及要求 (一)競租人報名資格:競租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個人;獨立法人企業的應具有效營業執照證件、企業工商機讀檔案登記資料;個人的應具有有效合法的居民身份證,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二)競租人競價保證金:競租人在報名參與競租時須繳納人民幣叁萬元整(¥:30,000元)作為競價保證金。項目網上競價成交后,請競得候選人先等待3日(此3日為網上掛牌競價結果公示期,以網上成交日次日起計),若公示期內無質疑或投訴,則公示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持相關證件到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辦理成交手續。成交手續辦理后憑成交通知書及相關證明于5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交易合同,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辦理退還競價保證金手續,同時向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備案;競得候選人逾期拒絕辦理成交手續或拒絕簽訂交易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競得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以退回。未成交人交納的競價保證金,在網上限時競價結束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原路原額退回。成交人交納的競價保證金,需退回的,自向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運行服務機構提交成交合同原件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原路原額退回。競買人若出現報價成交后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期限辦理正式成交手續的,其交納的競價保證金將不予退還(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委托方原因的除外),且不得繼續參與該項目報價活動。 (三)質疑或投訴事項約定: 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發的質疑、投訴,由委托人惠州交投路橋投資有限公司或委托人主管部門惠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處理。競買人對競價結果提起質疑或投訴的,應當在成交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 質疑或投訴提起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必須是競價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 2、在質疑或投訴有效期限內提起質疑或投訴; 3、質疑或投訴必須向委托方惠州交投路橋投資有限公司提出,質疑或投訴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現場遞交。質疑或投訴函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質疑或投訴提起人必須簽署送達日期、姓名、聯系方式等信息。 4、未按規定提起的質疑或投訴將不予受理。 5、質疑投訴電話:吳先生 0752-2268951(工作日接聽) 6、標的照片請點擊“實物圖”查看。租賃合同、中標方辦理成交手續需要攜帶的證件等請點擊“交易文件”查看。 7、委托人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惠州交投路橋投資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惠州市鵝嶺西路53號路橋大廈 聯 系 人:袁小姐 聯系電話:0752-2266624(工作日接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