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惠州市水東街改造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所屬車輛掛牌轉讓項目的交易說明 一、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惠州市水東街改造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所屬粵LRH639別克牌GL8型商務車1輛掛牌轉讓,轉讓底價為1.36萬元。具體車輛情況:車牌號碼為粵LRH639,車輛識別代號為LSGDC82D7AE036011發動機號碼為06200069,品牌型號別克牌SGM6515ATA(別克GL8),登記時間為2010年8月23日,車輛交強險與商業險到期時間為2025年12月18日24:00時,目前車輛行駛里程表數為10.8萬公里。車輛類型為小型普通客車,車身顏色深藍色。車輛按現狀轉讓,意向受讓方一旦參與競價,即視為認可交易標的之現狀,并對自己的競價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二、競買申請人的資格及要求 (一)競價人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參加本次網上掛牌交易活動。 (二)競買人應具有穩定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承諾資金來源合法。 (三)競買人需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國定的其他條件。 (四)本次網上公開掛牌交易活動只能在互聯網上通過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產權交易網上競價電子交易系統(以下簡稱“交易系統”)進行。只有通過在交易系統注冊、按要求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的申請人,才能參加網上公開掛牌交易活動。 (五)競買人需認真閱讀交易公告公示內容,競買人競得該項資產后必須嚴格按照掛牌公告的《交易合同》(范本)簽訂合同,不得反悔,否則委托方可取消競得人資格。 三、價款及有關費用(稅費)支付方式 (一)競買人參與競價需要繳納競價保證金0.20萬元。項目網上成交后,請成交候選人先等待3日(此3日為網上掛牌競價結果公示期,以網上成交日次日起計),若公示期內無質疑或投訴,則公示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請成交候選人自行匯款成交款余款到產權交易成交款代收賬戶(成交候選人所繳納的競價保證金轉為成交款的一部分,成價款代收賬戶請點擊交易文件查看),持繳款證明和相關證件到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辦理成交手續。成交手續辦理后憑成交通知書及相關證明于5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交易合同,同時向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備案。成交候選人(成交人)逾期拒絕辦理成交手續或拒絕簽訂交易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成交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以退回。未成交人交納的競價保證金,在網上限時競價結束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原路原額退回。 (二)競得人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承擔全部相關稅費,轉讓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轉讓方須在簽訂產權轉讓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過戶和交接手續。 (三)車輛交接前,如有未繳納的罰款或相關法規規定車輛需具備的相關手續(含年審、保險等)未辦妥的,由轉讓方全權負責。 四、其他事項 (一)申請人應當在網上掛牌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結束前登陸網上掛牌交易系統提交競買申請并支付保證金; (二)競得人應當在辦理成交手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交易合同》,逾期不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其繳納的競價保證金不予退回,并上繳國庫。 (三)車輛一般在過戶手續辦結后,才辦理交接。 (四)車輛號牌按規定不能轉讓。 五、風險提示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競得人違約,將取消競得人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競得人拒絕簽訂或者逾期簽訂《交易合同》的; (2)競得人未按約定的時間付清約定的項目款項或者其他相關費用的; (3)競得人不符合競買條件的; (4)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或者隱瞞事實的; (5)向主管部門行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者競得的; (6)其他依法應當認定為違約行為的情形。 (二)本次掛牌交易事項如有變更,以屆時變更公告為準。 六、質疑或投訴事項約定 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發的質疑、投訴,由委托方惠州市水東街改造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委托方主管部門惠州市城投城市運營服務有限公司負責處理。競價人對競價結果提起質疑或投訴的,應當在網上掛牌競價結果公示期間提出。 質疑或投訴提起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必須是競價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 2、在質疑或投訴有效期限內提起質疑或投訴; 3、質疑或投訴必須向委托方惠州市水東街改造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質疑或投訴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現場遞交。質疑或投訴函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由質疑或投訴提起人親筆簽名且按壓指紋,質疑或投訴提起人必須簽署送達日期、姓名、聯系方式等信息。 4、未按規定提起的質疑或投訴將不予受理。 5、委托方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惠州市水東街改造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橋東新建路; 聯 系 人:曾先生; 聯系電話:0752-2207011。 七、相關圖片點擊“實物圖”查看。交易合同、產權交易成交款代收賬戶、辦理成交手續需要攜帶的證件等請點擊“交易文件”查看。 八、如需查看標的物請致電委托方惠州市水東街改造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方聯系人:周先生,電話:13502297722(正常工作日接聽:8:30-12:00,14:00-17:30) 九、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合同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