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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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勘察工期:合同簽訂后30日歷天內提交勘察成果文件;②設計工期:合同簽訂后15日歷天內完成方案設計,確定方案設計后20日歷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及概算,初步設計審查批準后20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經審查發現問題后5日歷天內完成補充、修改(不含各項審批時間),具體工期以簽訂合同為準。若非中標人原因導致設計方案未能按時通過審批,設計工期相應順延。勘察設計總工期為:60日歷天。具體工期以簽訂合同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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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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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項目負責人:周志堅;
給排水專業高級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
證書編號:ZGB36019976/CS201101730;
勘察項目負責人:張程;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證書編號:AY1543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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