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教育部令第29號)要求,根據《廣東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高校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粵教辦〔2015〕161號),同時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及時報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實情況的通知》文件、《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方案及建設規范的通知》(惠府辦函〔 2014〕74號)建設規范,嚴格落實《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州市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的通知》(惠府辦函〔2015〕59號)等文件要求,我院專門制定了《惠州城市職業學院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現將學校2014~2015學年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如下:
一、概況
惠州城市職業學院是2014年4月成立。在省教育廳的指導下,按照高等學校信息公開的要求,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專人負責協調和統籌各部門及時提交和定期更新信息公開材料。
在學校校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學校在信息公開平臺建設、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制度規范建設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切實保障學校廣大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進行。
(一)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繼續做好校務公開欄、信息發布欄信息發布工作,充分發揮學校門戶網站、宣傳欄等媒體的作用,積極主動公開學校信息。
在學校門戶網站設立信息公開專欄,建設信息公開網作為學校信息公開的網絡平臺。
(二)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規范的通知》(粵辦函〔2014〕273號),學校在信息公開網開辟了招生信息公開專欄、財務信息公開專欄,并對欄目內容進行充實,及時更新信息。
(三)制度規范建設
為加強學校依法治校工作,使學校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按章辦事、規范高效,進一步推進學校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制訂了《惠州城市職業學院章程》,編印了《惠州城市職業學院制度匯編》,制定了《惠州城市職業學院信息公開辦法》等規范性文件。
2014-2015學年,為保障全院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依法獲取我院信息,提高學院工作的透明度,我院扎實推進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工作領導,落實信息公開制度,豐富信息公開內容、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拓寬信息公開渠道,提高信息公開的服務質量,推進重點關注領域的信息公開,推動學院各項事業科學發展。
二、主動公開情況
(一)主動公開信息數量
2014-2015學年我院以門戶網站、校園網、學校信息公開欄公開為主渠道,開辟綜合新聞、通知公告、院系動態、教學科研等15個消息專欄,主動公開信息累積達276條(含各類文件),通過內網向教職工公開的信息1183條。
(二)信息公開的途徑
學院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學院的信息公開工作,一是通過學院門戶網站、OA辦公系統、向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主動公開信息,這是我院信息公開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徑。二是通過編印發放學院校刊、上報重大事項報告等資料公開信息。三是通過校內廣播、公告欄、宣傳櫥窗、電子顯示屏、張貼欄等形式公布信息。
(三)重點工作的信息發布情況
1.招生考試信息。包括招生章程及招生辦法,分批次、分科類招生計劃;分批次、分科類錄取人數和名單;招生咨詢及考生申訴渠道。我院認真實行“陽光招生”,全面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 ,嚴格按照有關法規、文件精神執行,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依法依規公開相關信息。
2.財務信息。我院在規定時間內在單位網站信息公開專欄中向社會公開部門預決算、“三公”經費財政撥款總額和分項數據。
三、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情況
學校未收到師生或社會公眾的信息公開申請。
四、對信息公開的評議情況
2014-2015學年,全院師生員工及社會公眾對我院信息公開工作的總體評價情況良好,未出現任何持有異議的有效投訴。
五、因學校信息公開遭到舉報的情況
未出現因學校信息公開工作遭到舉報的情況,未接到上級或其他單位轉來的相關意見。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實施信息公開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需要堅持不懈的努力。目前,我院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主要是:一些職能部門在思想認識上還有偏差,重視程度各不相同,實施情況不夠均衡;信息公開的時效性有待進一步增強;在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等深化信息公開的長效機制建設方面還有待進一步探索和完善;學校成立時間較短,法人登記、注冊等還在審批辦理之中,對部分信息公開工作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
下一學年,學院將在以下方面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工作:
1.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和學習。進一步組織全院各部門認真開展對信息公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學習,進一步增強各部門對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促進學院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和完善,不斷提升學院信息公開整體工作水平。
2.加強信息公開的隊伍建設。充實信息員隊伍,并對現有的信息員定期加強培訓與教育,切實提高信息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推動學院信息公開及信息采集工作的深入開展,工作取得實效。
3.加強信息公開的時效性。一方面,對于學院各部門和科室、系部中心應該公開的信息通過校園網頁、信息公開欄及時予以公開;另一方面,對于師生關心的問題及時通過校園網、布告欄、宣傳櫥窗等各種途徑公開,做到主動、及時、準確。
4.加大監督工作力度。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和監察機關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對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的檢查,適時通報檢查情況。對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對造成嚴重影響的,嚴肅追究部門及其責任人的責任。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