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完成重點排污單位監督性監測52家,其中廢水36家,廢氣16家;完成垃圾處理企業監督性監測7家,其中廢氣6家、地下水1家;完成固定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監督性監測2家,共計61家。(詳見附件1-5,表中有“L”或“<”表示未檢出,其數值為該項目檢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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