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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環建〔2016〕28號 關于惠州市宏商電氣有限公司核技術應用 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初審的意見 省環保廳: 由廣東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編制的《核技術應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和專家評審意見收悉。經我局討論研究,提出以下初審意見: 惠州市宏商電氣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大亞灣西區科技園東一路,項目原有3臺Ⅱ類射線裝置,2008年9已獲得省環境保護廳批復并領取了《輻射安全許可證》,2015年3月完成了項目的驗收。 該公司擬在原來的基礎上改造1臺Ⅱ類射線裝置和新增使用1臺Ⅱ類射線裝置,輻射安全最大許可范圍為Ⅱ類射線裝置(含Ⅱ類)。 根據相關政策和《報告表》的評價結論,擬同意項目建設并按相關規定上報省環境保護廳審批。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6年4月25日
抄送: 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局
 惠州市環保局辦公室 2016年4月 日印發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共印5份) 附件下載: 關于惠州市宏商電氣有限公司核技術應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初審的意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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